1、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运转不正常者,罚1000元。
3、未经批准,堵塞现场交通,每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路基、路面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4、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经济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外,将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
5、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6、各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7、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8、按照业主划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域,层层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有关职责、制度、规定等制成标语牌立于显著位置。
9、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元,并限期进行交底。
10、负责组织学习、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取长补短。
11、施工现场作业面的焊条头、边角料等应在离开作业面时随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无掉落的焊条头及散落的边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扬尘。违者罚款500—1000元。
12、各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主动签字并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否则将在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13、各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及上级安全部门多重领导。
14、业主定期组织有监理和各承包商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分,并对评出获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动红旗。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15、承包商吊运设备时,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装,不损伤设备。
1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17、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18、各方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要有书面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入档备案。
19、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20、管理
21、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22、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浆,严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2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
24、施工电源线、二次线由承包商统一规划布置,集中用电缆输送。严禁私自接线现象。违者罚款500—1000元。
25、由业主或监理组织,各承包商参加或承包商自我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先进。
26、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27、凡无故不参加由监理和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检查的单位,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28、对中、高级成品楼地面(水磨石、地板砖、大理石、花岗石、PVC地板块、防静电活动地板等)、内墙面,承包商应采取保护措施,经覆盖后方允许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29、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30、参加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执行。
31、承包商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故的,将处以经济损失的10—30%的罚款。
32、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33、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34、服从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35、监理对工程建设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36、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万元扣罚。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万元扣罚。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37、各单位人员进入现场均须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员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并将其有关规定报监理和业主备案。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3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
39、各承包商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必须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施工作业面作必要的清理。
40、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41、严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积极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42、现场及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安装及调试期间工业废水一律排到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放。违者罚款500—2000元。
43、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执行情况。根据业主授权,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活动,有权按规定开出处罚单;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严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建议,责令其退出现场。
44、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监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并报送业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总结。
45、各承包商应为本单位人员制作胸卡,没有佩戴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元。
46、现场安全管理通则
47、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单位,根据情况每项处以500—1000元罚款。
48、监理和业主对安全、文明生产等的检查和管理,丝毫也不减轻承包商的责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不得以此为借口推卸应负的职责。
49、各承包商对其所承包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
50、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51、施工作业区、路口、楼梯口等行人密集区应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应明确、醒目,缺少一处者罚款100—500元。
52、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53、各承包商内部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奖惩制度,经常地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4、进行“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者,每人次罚款50—500元。
55、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未报监理和业主审批者,每次罚款1000元。
56、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57、“安全监察人员”在施工现场无标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58、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59、积极参加由业主或监理组织的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接受业主处罚。
60、由业主组织成立以业主为主任、监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
61、各种气瓶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6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63、罚款由业主财务处立帐专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及安全监察所需消耗物品费用。使用时须有业主主管部门审批。
64、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业主,经讨论研究后由业主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65、安装与土建单位在进行分层作业或邻近作业,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坏设备,电火焊渣烧坏和污染设备;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商,对施工周围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拦,防止成品污染。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6、监理应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检查,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批评、通报、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议清除出场。
67、安全监察机构未落实或不能有效运作者,罚1000元。
68、承包商在开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级安全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69、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70、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规定负责组织划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区域,做到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71、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72、及时向监理及业主提供事故情况及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如实向业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7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区域内设置吸烟区,并应设置防护及标志。在施工现场作业面区域或在吸烟区以外发现吸烟者,对区域管辖单位按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74、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柱、梁直接捆绑钢丝绳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缆风绳的固定点,必须时应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
7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76、检查
77、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78、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79、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动者,缺少一次,罚款500元。
80、每周监理例会中,安全、文明施工作为专题,各单位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81、总则
82、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83、行人、车辆等较为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84、施工用水、用电、力能布置等应符合业主及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5、承包商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须设专人随时清扫、冲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
86、监理和业主管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各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87、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安排、部署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动。
88、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89、监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组织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业主有关部门参加,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90、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91、设备与系统保温期间,承包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温碎片随地散落,并应在每天撤离作业面时随时清理。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对已保温的成品,安装、调试、土建等承包商都应认真保护,禁止砸、撞、踩压保温层;必要时作临时桥架。谁损坏谁赔偿,并罚款500—1000元。
93、安装工程管道穿越楼、墙面,应尽可能在土建工程实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确实需要穿凿打孔洞时,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应采用专用工具实施。不经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专用工具作业的罚款500—1000元。
94、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罚款100—5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95、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单位,将按照工程进度情况部分归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96、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单位,根据情况处以500—2000元罚款。
97、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98、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备案。
99、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文明组织机构,并有完善的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100、负责制定本单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经济制约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运作。
101、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各承包商进入场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并应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承包商必须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102、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列席会议,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10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104、组织
105、负责施工管理区域的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
106、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107、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108、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109、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1000元。
110、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100—500元。
111、向上级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1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三项机制”(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并行之有效的运作。
113、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14、在每季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成绩满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单位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115、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116、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117、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目标、措施及各级责任制并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实施。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118、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各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及有关上级部门通报。各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时,监理及业主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予关心和帮助,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119、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
120、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100—1000元。
121、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122、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200—2000元。
123、严格培训制度,职工(含临时工、民工等)应经安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124、积极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第2篇: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一、工地大门及现场围挡
由项目部组织专题会议,确定现场大门及围挡位置(位置图见附图),围挡拟采用装配式蓝色彩钢板。门头及围挡标语。
目前已经指定专人着手准备,但因围挡问题须与业主协调,一旦业主同意我部的围挡方案,可立即进行。
二、安全通道
我部现场楼栋较多,且工期较短,安全通道均由钢管搭设,但未刷警示漆、未做标示标牌;现场整改参照下图进行,做到搭设规范、美观大方。
三、临时用电
1、现场一级、二级配电箱有防护及防雨措施,但不规范,未刷防锈漆、无标示标牌。
2、三级配电箱及移动配电箱,要求箱体完好,统一设置支架,便于移动和操作,此项督促劳务协作队伍完成。
3、临时用电线路,为有效防止施工过程中电缆线随意拖拉,损坏而导致发生触电事故,施工作业面将采用绝缘瓷瓶固定线路。
4、电焊机等设备,统一制作防护箱体。
四、临边防护
现阶段我部A—20栋展示区、A—1栋、A—3栋、A—14栋正进行内外装修施工,A—2、A—4、A—5、A—6、A—7、A—9栋正进行主体施工,A—8、A—10、A—11、A—12、A—15、正进行基础施工,临边防护应根据各阶段、各部位完善临边防护。
五、外脚手架
现场施工中,外脚手架跟不上进度,高度不满足要求,且局部搭设不规范,钢管间距、步距、离墙距离等不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密目网铺设不严密,硬、软防护漏设或没设。近期我部将从A—20栋、A—1栋、A—2栋、A—3栋楼进行整改,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施工方案,连续设置剪刀撑,将拉设不规范、破损的安全网更换,按照每2层(不超过10米)设置一道硬防护、中间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的要求搭设外脚手架水平防护。
六、钢筋、木工加工棚
钢筋、木工加工棚参照下图搭设。
七、搅拌站
现场搅拌站防护搭设在参照下图的同时,在四周设置围挡,防止扬尘污染。
八、压力容器防护
氧气瓶、乙炔瓶等必须单独存放,考虑使用安全,项目部拟制作专门防护装置。
氧气、乙炔等压力容器防护。
九、现场材料堆码
我部现阶段现场材料堆码极其杂乱,乱堆乱码现象随处可见,及影响现场文明施工形象,又造成材料的浪费,是本次整改的重点内容之一。整改时,将同一类型的'材料整齐堆码在一起,报废的材料和可周转使用的材料要分开,不能出现两两混合在一起而造成材料的浪费现象。虽然现场场地狭小,但只要有序摆放、整齐堆码,一定能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
1、周转材料及时堆码整齐,废旧物资清理后单独堆放整齐。
2、钢筋成品和半成品、河砂等材料分类堆放,标识清楚,河砂等易造成扬尘的要进行覆盖。
十、文明施工、场内道路
1、严格工序交接和验收,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集中、清运。
2、现场合适位置设置宣传标语。
第3篇: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达为进一步规范隧道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促进现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文明工地形象建设,确保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达标,特制订此方案。
一、 总体要求
1.1现场策划
施工现场总体布局要科学、合理、适用。施工现场宜设必要的围档,做到场地平整,排水系统畅通,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严禁料具随处摆放。
1.2总体要求
施工现场环境整洁,物流有序,机料堆码摆放整齐,标识、标牌、标语醒目规范,彩旗整洁、鲜艳、动人。
(1)交通道路平整顺直畅通,标志、标识明确规范;
(2)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材料场钢筋、水泥、砂石材料按规格、型号、品种堆放整齐;
(4)施工现场、道路环境、机具设备、现场办公、库房及休息室内外清洁;
(5)施工现场及生活住地做到不漏油、漏水、漏气、漏电。
二、标牌设置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
(1)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设指路牌。
(2)施工现场主要进出车辆道口应设“慢”、“内有车辆出入”、“当心车辆”、“限速”、“限重”、“限宽”、“限高”等安全标志。
(3)道路安全标志应涂反光材料,以便于夜间车辆行驶看得见,在关键位置设信号指示灯。
2、施工现场与生活区
(1)在需要防火的地段应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带火种”、“禁止用水灭火”、“禁放易然物”、“当心火灾”、“当心爆炸”等安全标志。
(2)在电气设备处应设置“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禁止合闸”、“配电重地、闲人免进”、“止步、高压危险”等安全标志。
(3)隧道通风设备单独安设电表并上锁,由总监办保管钥匙并负责每天检查用电情况,形成记录台帐,每周报代表处备案。
(4)在保管有毒害品和易发生有毒害气体地段,应设置“当心中毒”、“当心煤气中毒”、“必须戴防毒面具”、“当心化学反映”、等安全标志。
3、现场施工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视其工种需要,应设置“注意安全”、“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尘口罩”、“必须用防护装置”、“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护手套”、“当心扎脚”、“必须穿防护鞋”、“必须系安全带”、等安全标志。
(2)在施工过程中,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应设置“当心机械伤人”、“当心吊物”、“当心坠物”、“当心坠落”、“当心坑洞”、“当心坍方”、“当心弧光”、“当心滑跌”、“当心绊倒”、“严禁吊蓝乘人”、“禁止通行”、“禁止堆放”、“严禁抛物”、“严禁停留”等安全标志。
(3)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均应设置标牌,应有检验“合格”、“不合格”的状态标识,施工的砼砂浆应有配合比料牌。
三、“七牌一图”
施工现场的“七牌一图”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牌”、“施工公示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牌”、“文明施工宣传牌”、“平面布置图”。
1、工程概况牌应有工程名称、工程规模、施工里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竣工日期、项目技术、质量、安全、环保负责人员,创优级别、举报电话等。
2、安全生产措施牌包括安全职责、安全纪律、安全禁令、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3、职工守则包括职工道德、准则、以及劳动纪律等。
4、环境保护措施应针对施工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
5、施工平面图应参照设计平面图,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实际需要,对施工进场的道路、材料堆码、机具设置、水电布设、房屋布置等进行科学、合理安排和统筹规划,并严格按图布置。
四、洞口值班房
1、值班房采用板房建设并摆放在隧道口合理位置,满足观察人员进出洞口和登记需要;其中要安放座椅能够满足简单会议要求,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2、值班房内要准备一定数量水鞋、手电和安全帽。
3、房间内做好布置宣传,要有进出洞安全值班制度、登记制度和翻牌制度等;要有本隧道内安全隐患和各项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等;要有隧道平纵面图。
4、瓦斯隧道要有瓦斯监测设备和隧道进出洞视频监视系统。
五、针对性要求
1、隧道洞顶设置“xx承建xx隧道”宣传标语,具体尺寸参考“
六、各类标识标牌制作”中数据和要求。
2、施工现场设迎检接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切人员应佩戴胸安全帽。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色,作业人员安全帽为黄色。管理*和现场管理人员要实行挂牌上岗,胸牌上贴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并印有xx经理部及姓名、工种或职务字样,特殊作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
3、隧道施工及生活区废水泥浆要设置沉淀池,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施工设备、机具修理场地、油库要设置废油收集点或收集桶,禁止随意泼洒和流淌。施工造成的废料、废碴、废旧钢材必须就地挖坑掩埋或运走处理,施工结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要及时洒水,不能影响村民生活和农作物生长。施工机械的消音设备要完好,避免噪声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