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1
每当我沉迷的听着您用严肃而热烈的口吻诉说着战争的残酷,生活的艰辛时,我就似乎被一只坚实而有力的手臂牵引着,在朦胧的月光下,拨开密密的丛林,踏过清清的小溪,翩然徜徉在谢别托夫卡小镇的街道上,流连在乌曼区的篝火边,倾听着跳着乌克兰舞和果帕克舞的人们发出的频频的跺脚声和愉快的欢笑声。
这就是少年布尔什维克那充满艰辛,充满无谓,充满罗曼蒂克的青春。每当我沉迷的听着您用严肃而热烈的口吻诉说着战争的残酷,生活的艰辛时,我就似乎被一只坚实而有力的手臂牵引着,在朦胧的月光下,拨开密密的丛林,踏过清清的小溪,翩然徜徉在谢别托夫卡小镇的街道上,流连在乌曼区的篝火边,倾听着跳着乌克兰舞和果帕克舞的人们发出的频频的跺脚声和愉快的欢笑声。
这就是少年布尔什维克那充满艰辛,充满无谓,充满罗曼蒂克的青春。那次,在秋天辽阔的乌克兰原野上,您被一颗飞来的流弹击中,哆嗦了一下,晃了晃身子,但并没有喊出声,张开了的两臂又抱了起来,紧紧的捂住了胸口,随后弯下了腰,想跳起来,但重重的摔倒下来。后来又是重伤寒,被石头砸,您一次次地逃出死神的魔掌。我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但从您是那么顽强与命运作斗争中,又感受到了生命的坚强与伟大。
在六十多个日日夜夜里,您使我学会了许多永恒的东西。
保尔·柯察金已经融化在群众里面了。我们也像战士一样,把“我”给忘记了,只知道“我们”,“我们团”,“我们骑兵连”,“我们旅”——我认识了团结的力量。
“他们中间一部分人,不久以前,在反革命*以前,曾经背起过钢枪。而现在,他们又抱着同一个志愿,把钢轨,钢做的血管通到那堆满大量木材,温暖和生命的源泉那里去。——我领悟了高尚的人格,伟大的奉献。
“即使生命到了实在难以忍受的地步,也要能够活下去,使生命作出贡献。”——我理解了对失败的超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您身体越来越差,但您那双炯炯有神的蓝色深沉的目光却不改,迎着您锐利而不徇私情的目光,我灵魂深处的污水和泥垢都被洗刷得一干二净,是您使我有勇气挂起人生的征帆,驶向我生命长河的每一个港湾。
也许有一天,我会到谢别托夫卡小镇,看看您生活战斗过的地方,看看瓦利亚和她战友英勇就义的地方,去听听第十二骑兵师震天的杀喊声,去亲身体验一下革命的激情,那时,我一定会恭恭敬敬的站在您的面前,唤一声:“您好,保尔·柯察金!”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2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是我们小朋友们喜爱的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
其实呀,我早就心仪这本书了,只是没机会买到。一天,姐姐带我到郑州玩,她要带我进商场买衣服,我却嚷着:“我不要衣服,我要去买书,我们去图书馆吧!”姐姐笑了笑,点头答应了我。
一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只小鱼又进了海洋,那个畅快。这满架满架的书琳琅满目,真是让我目不暇接。这时,一本书的封面图画映入我的眼帘——《瞧,这群俏丫头》。啊,这本不正是我向往已久吗?我马上跑过去,拿起这本书,如获至宝的把它放在脸上亲了亲,高兴地对姐姐说:“找到了,找到了。”
自从有了这本书,我总是爱不释手的捧在手里,贪婪的读着。每天放学回家一写完作业就看,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吃饭、睡觉总是让妈妈崔上好多遍。爸爸说我废寝忘食,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虫。
在书中,作者娓娓讲述的是四个性格迥异小女孩的故事。她们是:美丽自信的夏林果、憨厚善良的安琪儿、聪明泼辣的路曼曼、古灵精怪的杜真子。我最喜欢里面的杜真子,他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马小跳的表妹。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呢。她还有一只会笑的小猫,这只猫会冷笑、狞笑、狂笑、嘲笑、微笑,杜真子特别喜欢它,给它起名叫“笑猫”。可天不怕地不怕的马小跳却偏偏害怕这只猫的冷笑,他一见到“笑猫”冷笑,马上
就会竖起汗毛,这使杜真子很得意。他把那些调皮的男孩子指挥的团团转,他们特别佩服她。你说这样一个又活泼有漂亮的,还会做饭的女孩儿,谁不喜欢呢?还有安琪儿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儿,别看他平时有点笨,可玩起脑筋急转弯的时候,他那笨笨的脑筋却总是能转弯,连最聪明的女孩都嫉妒她。一次,她妈妈不相信,马小跳就当场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结果是妈妈费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猜出来,可安琪儿一下子就说了出来。
我的思绪随着她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异想天开……《瞧,这群俏丫头》本书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困境,学会在被爱中关心别人,它能让我从幼稚慢慢走向成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3
《鲁滨逊漂流记》可能有的同学看或读过,没错!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我与这本书的缘分,也颇为奇妙。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六,我去书店买书,儿童文学区中的图书,琳琅满目,浩如烟海。可是这众多书中我一眼便看到了《鲁滨逊漂流记》,因为我对生存冒险异常热爱,看着这书名我又对书中的资料充满了期待,再也顾不上其他不认识的书,付完钱后就急匆匆的赶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的开始读《鲁滨逊漂流记》。读第一章时,我明白了鲁滨逊全名是鲁滨逊·克鲁索,但其实他的原名是克洛依·兹奈尔,因为他是外国人,英国人经常叫错,将克洛依·兹奈尔叫成鲁滨逊·克鲁索,所以克洛依·兹奈尔改名为鲁滨逊·克鲁索,他于1632年出生于英国约克城的一户富裕人家,他有两个哥哥,一个在战斗中死了,另一个失踪了,当我看到那里时明白了鲁滨逊·克鲁索的家庭背景。我读的津津有味,我读到中间时很佩服他应对困难的勇气:在他被土耳其海盗奴役时逃离的勇气;在他流落荒岛时应对现实生存时的勇气和应对野人时的勇气等。
我在读第一遍时,能够说是手不释卷,像几天没有吃东西一样,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读书有一个习惯,就好像是品茶一样,先喝一大口,感到好喝就细细品味。
书中鲁滨逊·克鲁索头脑机灵,勇于尝试,虽然流落荒岛,但鲁滨逊却能勇敢地生存下来,用他自我的聪明才智搭建房屋、制作工具,驯养家畜、种植小麦等粮食、缝制衣服帽子等。在鲁滨逊解救星期五时的动作与心理作者描绘的很好,星期五是鲁滨逊从登陆到鲁滨逊岛上的一群野人当中救出的的俘虏,因为在星期五救的他,所以鲁滨逊给他起名为“星期五”,并教他英语,和他一齐生活。最终鲁滨逊被一艘商船救了,可是被救之路是极其坎坷的:因为商船上有水手叛变,鲁滨逊和星期五把船长及两个没有叛变的大副救了出来,带他们回到了他的庇护所,船长告诉鲁滨逊和星期五因为有两人叛变,所以改变了路线,说完后鲁滨逊就与船长、水手和星期五一齐商量计划,商量好后,给他们一人一把枪,把那两个引起叛变的人抓了起来,鲁滨逊让那两个人在他流落的岛上自生自灭,之后登上那艘商船回到了有礼貌的大陆,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4
人们喜欢的书大都是名著,而我却独爱《汪国真选集》。
《汪国真选集》中的资料都是有关于哲理。他会把我们平常生活中的事加以分析,得出一个个受益终身的道理。
如潜能篇的一段话——任的潜能仿佛是一座未被开发的庞贝古城,需要执着的挖掘才能使之放射光彩。流行篇的话语——独特产生魅力,流行因为独特。时尚篇——有为的引导时尚,无为的跟随时尚。所谓引导是把握了未来的一种趋势,所谓迎合则是抓住了公众一个时期的情绪。
友情是人生一笔宝贵的财富,汪国真的诗《给友人》将朋友的定位更加充实具体:无需锦上添花,更需雪中送炭,要相互鼓励,患难与共的成长。“不站起来,才不会倒下,更何况,我们要去浪迹天涯,跌倒是一次纪念,纪念是一朵温馨的花。寻找,管什么日月星辰,跋涉,分什么春秋冬夏。我们就这样携着手,走呵,走呵,你说,看到大海的时候你会舒心的笑。是呵,是呵,我们的笑,能挽住云霞。可是,我不明白,当我们想笑的时候,会不会,却是潸然泪下”。”
“不去想前方是否有荆棘,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愿意看汪国真的诗,一点一点的努力,找寻自我的价值和生命的价值。
这些精美的语句都是出自《汪国真选集》,都是以优美的语句讲述令人受益匪浅的哲理。
一本好书的魅力与智慧都是无穷的,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是有着让我们学会做人做事的至理名言。对于我而言,《汪国真选集》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虽然语句不多,可你只要去认真看,细细品味,才能了解它所叙述的哲理。看完一篇,总会让我感到愉快,仿佛一下子就明白了一些事理,感觉自我长大了一样。令人感觉无法言喻的平静。
品味每一句语言,使我领悟了其中的奥秘。这些奥秘,这些感觉,我都能从汪国真的诗里一一体会到。
读完这本书,令我的内心无以言喻的平静,很是欣慰。一下子意识到读书也是令人欢乐,令人长知识的,学涵养的东西。
这次新奇的体验,让我每次都以兴奋的心境去阅读它。每次与《汪国真选集》亲密接触,都能从中汲取到无尽的养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5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但她每次想当好孩子的时候,总是在分数上失败了。为了使金铃考高分,姥姥每次在金铃考试前都会送猪脑子给金铃吃,但金铃分数仍然很差劲,这时姥姥就会说:“这不是一个好孩子吗?为什么只考了那么点分?”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想成为好学生的经过,跟我们的学习生活很相似,还描写了很多细节,比如:描写、比喻、拟人等等,五花八门。 是呀!我们都想成为好学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6
每当我生气或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就会寻找我的乐园——书的世界。
我会找一个清静的地方,看一些我喜欢看的书,细细品味书中的快乐,我认为这是发泄情绪的最好办法。它可以帮我消除烦恼,忘记忧愁。还可以让我们学习到更多的知识。书告诉我们:其实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就一定能战胜它。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在我的小时候,总喜欢看《365夜》、《小蜜蜂》一类的儿童读物,长大些了,热心搬起了大部头的书来,什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
我翻完了一本又一本大部头的书,但在我众多喜爱的书中,《千字写景散文选读》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这本书汇编了三十余篇散文,篇篇都是呈现出一幅幅动人的图画——泰山伟大雄浑的活力、峨嵋山飘逸鲜润的丽质,鹰角亭朦胧淳美的朝霞,山海关庄严凝重的落日,西子湖静谧温柔的雨丝,鼎湖山欢快悦耳的泉声。还有那曲曲小巷,小小阳台,高速公路,山间小屋,水光山色,奇景异趣,让人心旷神怡。与其说这是一本文字优美、格调清新的散文集,还不如说是一册情景并茂,如诗如歌的`动人画卷。
这是描写祖国大好河山的一本好书,每当我兴致勃勃地翻阅这本书时,就会被文中那美妙的文字所迷住,它有着丰富的内容,如泉的情思,能让人陶冶情操,开阔眼界,增长见识。
我爱读这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7
要说我最喜爱的书有哪些,哈哈!那可多了:《岳飞传》、《冒险小虎队》、《第七条猎狗》……说得远了,还是切入正题吧,我最喜欢的.还是《三国演义》这本书。
喜爱《三国演义》这本书的原因有三:
一、封面精美。关羽骑着赤兔马、手抡青龙刀,张飞手握八丈蛇矛、骑一匹高头大马,刘备手拿双股剑,骑黄骠马。
二、内容丰富。从“桃园三结义”到“关羽斩华雄”又到“刘备三顾茅庐”……前前后后共有三十多个大章,一百多个小章,人物错综复杂,内容丰富多彩,描写气势磅礴。
三、图片精美。书中图片印刷精美、栩栩如生,好看好看。
虽然有这三点证明《三国演义》很好看,但我心中还有一个疑团,三国时期,谁是好人?堂哥堂弟说:“当然是刘备。”我说:“不见得,刘备曾被吕布救过,最后却又命人斩了他,那刘备能是好人吗?”他们听了无话可说。爸爸妈妈说:“曹操是好人。”我反对:“曹操阴险毒辣,杀人如麻,想出来很多坏计谋,他能算好人吗?”关羽、张飞和诸葛亮应该算是好人吧?对!他们是好人!关羽和张飞都忠于刘备,跟随刘备南征北战、奋勇杀敌,立下赫赫战功;诸葛亮聪明过人、足智多谋,帮助刘备出谋划策,打下一个有一个胜仗。
在我看来《三国演义》中,好人不多,坏人不少,这究竟是为什么?这还有待于我们思考。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8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渴望进步,我热爱读书。
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在他的笔锋下,诞生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主人公,千姿百态的动物们禁不住让读者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精湛的画面,简直美得动人,美得夺目。
今天我所要讲述的就是沈石溪其中的一本著作,书的名字叫《保姆蟒》。
作者的朋友和他的家人去椰林摘椰子。那椰子可真漂亮,碧绿、润滑的外表征服了许多人,可是椰树太高,看着美食与自己“擦肩而过”真是有些不甘心,但没有办法,谁让自己不是只猿猴呢!
作者的朋友恰恰就养了一只猿猴,戴着银铃,样子神气的很。当猿猴刚一上椰树,看着远方的一片林子却不禁陷入了沉思:迎面吹来的一阵阵暖风,让它仿佛看到了儿时嬉戏的地方,仿佛看到了那茂密的香蕉树林,那是它内心深处一直渴望回去的“家”啊……。它用力挣开束缚在它脖颈上的缰绳,越过无数山山水水回去了,那该是一种多么坚定的力量啊!作者的朋友一时大意,没有抓住猿猴的缰绳,沮丧着脸回了马戏团。
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受,看着远走了的猿猴真想大声喊道:“走啊!快走啊!去迎接你无限的*吧!不要再被拘束了。”
鼻子一酸,便又翻了一页。
作者和妻子忙的不能照看孩子,想请个保姆,但他们的又收入及其微薄,养家糊口都尚不容易,最后在朋友的建议下,收用了尽职、可靠、又不破费的保姆蟒来伺候孩子。保姆蟒尽职尽责,干活样样精通,起初受到了全家人的好评,可时间长了,妻子对保姆蟒有了许多不满,想辞退它,但是保姆蟒却对孩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浓得好似一盆烈火,不愿意离开,妻子就饿着保姆蟒不再让它吃东西,保姆蟒临终前死死的咬着孩子的衬衫不愿离去。
动物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对人类的感情远超我们的想象,在某些特定时候,它们甚至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主人的安全,在它们眼里这是责任,是使命;但在有些人的眼中,动物就像人类的寄生物,动物对人类的感情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好与恶,当他们不再喜欢它们时,就开始厌恶动物的存在,他们的感情是冰冷的,永远无法拥有一颗火热真诚的心。
那一幕幕感人的画面令我陶醉,我想将它们的“美丽光彩”化作能够给予我营养的“粮食”,放在我的口中慢慢咀嚼,品尝它们的*精神,品尝它们的伟大母爱,品尝它们对人类的无限关心与信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在我眼中,看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位拥有丰富而深刻思想的高尚的人,而我最爱的一本好书就是曹文轩写的《根鸟》。
《根鸟》是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来的.一本书。为了让妈妈答应给我买课外书,我刻苦学习,要在期末考试考到满意的成绩才能得到我梦寐以求的《根鸟》。当班主任老师将我的成绩通过手机发给妈妈后,我迫不及待地脱口而出:“妈妈,什么时候去买书?”当我拿到心爱的书,闻着清香的油墨味,我的嘴角堆满了笑意。我抱着《根鸟》开开心心地回了家。我不分白天还是黑夜,手里一直捧着书在看,心里一直惦记着由一个个生动的文字构成的栩栩如生的画面:小猎人根鸟、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飞动的白鹰、那个名叫紫烟的采花女孩……看着看着,我也仿佛走进了书的世界里,和根鸟一起,走过菊坡、青塔、鬼谷、米溪……一起寻找那个叫紫薇的女孩……
《根鸟》看完后,我时常幻想:根鸟之后去哪里了?他真的见到紫烟了吗?他会回家吗?路上会遇到怎样的故事呢……慢慢地,这个故事在我的心里生了根,发了芽,变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的想象力,也让我明白了一个坚定的目标是需要经历多少磨难才会实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10
书是科学的原理,书是人类思想精神的物质基础。名人说:“读书对于智慧,就像体操对于身体一样。”我想:读一本书就如“日出唤醒了大地,读书清醒了头脑。”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名人传》。
《名人传》里介绍了外国三位名人的生平事迹:一位是失聪的音乐雪茄贝多芬,一位是杰出的雕塑家米开朗琪罗,还有一位是有良知作家托尔斯泰。他们在各个领域中,在充满荆棘的人生道路上,都展现了非比寻常的坚强斗志。他们这些英杰已被多少人赞颂过,他们在艺术上的伟大不在话下,更重要的是撼动近代艺术的一股神力。他们为所有爱挫折的人树立了仿效的榜样。他们不畏惧命运的挑战,勇敢追求梦想,坚定高尚信仰,他们是真理和正义的化身。先辈们孜孜不倦的刻苦精神,挑战艰难困苦的顽强斗志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本书之所以久经不衰,是因为它不仅仅具有生动优美的语言文字,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绘声绘色的场面描述,更重要的是它们从中散发出震撼人心的精神魅力。有一本好书是我的期望,也是培养我在人生道路上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优秀的文学作品的教育意义是毋庸置疑的。提高青少年精神品格,历练青少年意志品格,教导青少年为人所事的方法。
我阅读了三位名人的真实故事后,感受到了他们不一样时期的心路历程,也体会到了他们在重重波折面前,百折不饶的品质。也许,我成不了一座山,但我能够仰望和攀爬。在仰望中积聚面前的力量,在攀爬中学会坚持和毅力,从而更加踏实地走好每一天。
“书籍为理智和心灵插上了翅膀。”那么,这三位名人的生平事迹,就为我人生方向上插上了一盏航标灯。
我也要继续攀爬,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点亮未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11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妙;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我家的书很多,有科幻书,有故事书,还有历史书。在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中国古典小说——《三国演义》。
这本书博大精深,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书中描写的一些人物,对我的成长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备、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当然,还有很多人物令我折服,比如赵云的勇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这部小说共有一百二十回,我最爱看的故事就是《草船借箭》。
在草船借箭里面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有才干,让他三天造十万支箭的事。我想:以诸葛亮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不知道周瑜的心思呢?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诸葛亮是知道的,只是他要将计就计,既让周瑜服了自己,又可以得到十万支箭,真是一举两得。这使我从心底里由衷地佩服诸葛亮。
《三国演义》里的故事曲折离奇,《刘关张三顾茅庐》的故事自古以来脍炙人口,也深深吸引着我。
故事中的刘备、关羽、张飞不但三次去请诸葛亮,而且是亲自登门,不请到诸葛亮绝不罢休,绝不放弃。这种精神给了我启示。记得以前我对学习有时心不在焉,比如遇到些思考题就不做,还心存侥幸,觉得反正是思考题,碰巧做对了可以多加分,做错了也不扣分。就因为这样,我的日常学习成绩虽然不错,可一遇难题就退缩。读了这个故事,我认为,虽然刘备不一定有诸葛亮才能得天下,可是他还是去三顾茅庐,表现了他的诚意和毅力。我如果有了这种精神,不断钻研,成绩早就提高了。因此,在我醒悟过来时,每遇到学习中的一个难题,我都以“三顾茅庐” 的精神,去顽强地攻克。现在,成绩虽不能说是突飞猛进,但比以前有了起色。我想,从现在起,“三顾茅庐”精神也将成为我的精神。
《三国演义》这本书历史悠远,是书中之精华,让我终身受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此书将是我学习、生活、为人处世,人生之道上值得时时照耀的一面明镜。与书交友,与书相伴。让我的人生写下最美丽的,富有诗情画意的,也是最精彩的篇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12
我家有两个大大的书柜,里面塞满了书,挤得连根针都塞不下。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这些书都是我的宝贝。在这么多书中,我最爱读《森林报》这本书。
《森林报》这本书描绘了许多发生在森林中的有趣的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猫咪养大的兔子》。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小兔子在失去母亲时,猫咪主动抚养了它,并教会小兔子怎样对付凶猛的狗来保护自己。小兔子很快学会了。所以,每当狗想欺负兔子和猫咪时,兔子便用两只爪子打鼓似的打狗,把一撮撮狗毛弄得漫天飞舞,吓得狗夹着尾巴逃走了。后来,只要宅子里任何一只狗碰见这只猫咪养大的兔子,便会抱头鼠蹿。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好有趣啊!原来,兔子也能把狗打得这么狼狈。
书中的`故事虽然简短,但读起来每一个都饶有趣味。每当读完一个故事,我都对下一个故事充满好奇,想尽快读完下一个故事。在我未读这本书之前,我对动物的生活一无所知。等到读完了这一本书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动物世界里是那么有趣,那么新奇!
这本书使我对大自然充满向往,这也使我意识到大自然的可贵性。如果我们再不好好保护大自然,那么这有趣的大自然也将消失了。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它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13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名叫:《海豚在微笑》。这是一本最能让孩子体味生命的动物故事。书中展现了动物的可爱与灵动,生命力的旺盛与坚韧,能感动我们的美好心灵,使其体会到生命是多么的美好,思考人与动物的关系。里面最能让我深有感触的就是观望生命这一系列中风舞飞扬所写的《桑巴家的骆驼》这个小故事了。
暑假时,“我”和儿子去*游玩,晚上投宿在桑巴家的旅馆里。桑巴老人家对“儿子”说:在这旅馆的.最里面有两只骆驼,一只已经很老了,另一只还很小。第二天,“我们”两个骑着骆驼竟不知不觉地走进了荒无人烟的沙漠中。不知从哪里突然钻出几个人来。看到这种状况,老骆驼和小骆驼快速向前冲去,可是那几个人仍是在后面不停地追,还在小骆驼的后腿上和老骆驼的背上都分别插了一把匕首。终于,那伙人不见了踪影,老骆驼和小骆驼竟开始分别拔出了对方身上的匕首,并带领我们安全地回到了旅馆。可是在那天夜里,老骆驼却死了。桑巴把它放进一个大坑里,准备埋葬。可小骆驼却把铁锹甩了老远,不让埋葬。最后才流着泪不情愿地离开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泪已经哗哗地流了出来。在遇到那伙拿着匕首的人时,它们并没有丢下作者和作者的儿子,而是忍受着疼痛继续往前跑。我十分敬佩两只骆驼不惜牺牲自己来保护作者和她儿子的精神,同时觉得它们生命力的坚韧,以及坚毅的意志力也值得我学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14
我最喜欢看《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是美国的莎朗。徳蕾珀写给她女儿——温蒂。米歇尔。徳蕾珀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美乐笛,她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儿。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和V阿姨从小就把许许多多的词语灌输进她的脑袋里,期望能弥补她不能说话这个先天缺陷。她的爸爸妈妈还给她买了一台“语音电脑”,只要把想说的话输进去,这台“语音电脑”就能代替美乐笛说出。美乐笛很聪明,她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赢得了参加“中小学生知识竞赛”的机会,又在比赛时,遥遥领先,最终她和她的队友获得了去美国华盛顿的机会。为此,她们还庆祝了一番。可飞机改时间了,美乐笛的队友并没有通知她,使她错过了机会。
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美乐笛的不完美很异常: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并能像摄影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她有过失落,有过悲痛,有过愤怒……可她坚强、坦然地应对了生活,这就是生活的赢家。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应对生活要乐观向上、不畏艰难。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15
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我喜欢《三国演义》的原因是因为它资料丰富,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有知识计谋;有如雷贯耳的历史人物……故事情节迭荡起伏、险象环生、令人回味无穷,真是精彩极了!我喜欢这本书!
先前听别人说:“《三国演义》很好看”,“有很多精彩故事!”……我听了,将信将疑,立刻跑到书店。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怎样也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那里,我最终找到了《三国演义》!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十分欢乐地看着《三国演义》,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看,似乎到达“百读不厌”的程度!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下来了,书店里的人已渐渐少了,忽然间,我的肩膀被谁轻轻地拍了下,我恍然从梦中惊醒,抬头一看,是一位阿姨,她微笑地对我说:“小朋友,已是晚上九点了,我们要下班了,明天再过来看吧!”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向四周看看,店中的读者已寥寥无几,街上华灯闪烁,这会儿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此刻,《三国演义》里的很多人物,我都能够背下来!有勇猛的赵云、张飞、关羽、马超、刘备;有聪明的诸葛亮、单福;有诡计多端的曹操、周瑜……各种各样的人物给我展现了一个纷彩的世界。
总之,一句话:你喜爱的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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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16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书,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鲁滨逊这个人物。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现在,鲁滨逊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欢迎,正是因为他面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