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工程施工方案精选3篇

时间:2024-01-02 15:44:56 投诉 下载本文

清淤工程施工方案精选3篇

第1篇:工程施工方案

1、砌筑前应将普通砖、空心砖、灰砂砖、砼小型空心砌块、加气砼砌块和石材表面的污物、冰、雪、霜清除掉,遭水浸泡冻结后的砖或砌块不得使用。

2、石灰膏、粘土膏或电石膏等宜保温防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

3、拌制砂浆所用的砂,不得含有直径大于25px的冻结块和冰块。

4、冬季砌筑砂浆的稠度,宜比常温施工时适当增加。可通过增加石灰膏或粘土膏的办法来解决。

5、砌筑砂浆标号一般不应低于M2.5,重要部位和结构不应低于M5,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冬季砌筑不得使用无水泥拌制的砂浆。砂浆掺用的外加剂使用前必须了解其化学成份、性能,使用掺量必须准确。

6、拌合砂浆时,水的温度不得超过80℃,砂子的温度不得超过40℃。使用时砂浆的温度在环境最低气温低于-10℃以内时,不应低于5℃。当环境气温在-10℃至-20℃时,则不应低于10℃。砌筑时砖表面与砂浆的温差不宜超过30℃,石表面与砂浆的温差不超过20℃。施工时砂浆的稠度一般控制在9-300px。

7、砌体工程的冬季施工,可以采用掺外加剂法、冻结法和暖棚法,冻结法施工应事先与设计联系有关加固事宜。一般以掺氯盐热拌砂浆为主。

采用掺盐砂浆时,砌体中配置的钢筋及钢予埋件应作防腐处理。采取防腐的做法有:①涂刷樟丹二道。②涂刷沥青漆。其比例为30号沥青:10号沥青:汽油=1:1:2;③涂刷防锈涂料其比例水泥:亚硝酸钠:甲基硅醇钠:水=100:6:2:30,配好的涂料涂刷在钢筋表面约1.5mm厚,干燥后即可使用。

具体措施

砂浆中氯盐参考掺量(占拌合水重%)

8、掺盐砂浆法注意事项:

(2) 日最低气温低于-20℃时,砌石不宜施工。(1) 掺盐量以无水氯化钠、氯化钙计。

(3) 掺盐砂浆掺加微沫剂时,盐料溶液、微沫剂溶液必须分别存放,拌合时先后加入。

(4) 冬期施工时,每日砌筑后,应在砌体上表面覆盖保温材料。

由于氯盐砂浆吸湿性大,保温性能下降并有析盐现象等。

下列工程不得采用掺盐砂浆法:

A、对装饰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B、接近高压电线的建筑物(如变电所、发电站等)。

C、设计热工要求高的工程。

D、房屋使用时,湿度大于80%的建筑物。

E、经常受40℃以上高温影响的建筑物。

F、经常处于地下水位变化范围内,以及在水下未设防水层的结构。

G、配筋、钢埋件无可靠的防腐处理措施的砌体。

9、对不适宜掺加氯盐的工程,采用冻结法、暖棚法等方法。

10、掺盐砂浆法的质量要求:

(1) 掺盐砂浆的配制,一定按当天气温情况,砌体部位严格控制掺盐量。

(2) 盐溶液的配制应设专人负责,用比重计随时测定溶液的浓度,掌握不同比重的`溶液的盐含量。

(3) 掺盐砂浆的出罐温度不宜超过35℃,使用时最低温度不应小于5℃。

(4) 不准用增加微沫剂掺量的方法来改善砂浆的和易性,以防增加掺量会降低砂浆强度。

(5) 掺盐砂浆应有良好的和易性。

(6) 砂浆配比计量要准确,以重量比为主,对水泥、有机塑化剂掺量误差控制在±2%以内;砂、石灰膏、粉煤灰等掺量误差控制在±5%以内。

11、砂浆在搅拌后的温度可按下式计算

Tp=〔0.9(MceTce+0.5MlTl+MsaTsa)+4.2Tw(Mw-0.5Ml-WsaMsa)〕÷〔4.2(Mw+0.5Ml)+0.9(Mce+0.5Ml+Msa)〕

Tp---砂浆在搅拌后的温度(℃);

Mw、Mce、Ml、Msa---水、水泥、石灰膏、砂的用量(Kg);

Tw、Tce、Tl、Tsa---水、水泥、石灰膏、砂的温度(℃);

Wsa---砂的含水率。

出机温度要考虑拌制、运输、存放过程中温度的降低。若无实测资料作依据,可先近似估算,施工时再按实测值调整。

砂子加热可采用:蒸汽排管、水坑加热,也可将汽管插入砂内直接送汽。直接通汽需注意砂的含水率的变化。采用蒸汽排管或火坑加热时,可在砂上浇些温水(加水量不超过5%),以免冷热不匀,也可加快加热速度。

水的加热可分为直接、间接两种加热方法。

直接加热就是铁桶、大锅、热水锅炉直接用明火提高水的温度。

间接加热可直接向贮水箱通蒸汽提高水的温度,也可采用水箱中增加大功率热水器来提高水温。

第2篇:工程施工方案

工程基本情况:

国道主干线衡阳至昆明公路支线南宁至友谊关公路C8合同段K101+600~K104+600

技术标准:

道路等级:国道

设计车速:80km/h

设计荷载:汽车-超20级, 挂车-120

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为1/100。

路线平面设计

在批复的路线方案基础上对路线方案在1:20xx地形图上进一步优化,尤其在地形复杂、地质不良、大桥分布等路段,到实地补充资料收集,进行局部路段的方案比较论证,并进行路线方案设计评审。同时,由业主组织公路学会专家组,为路线方案和主要构造物提供全面咨询服务。根据路线方案评审结果和专家组咨询意见,对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详细研究,慎重对待拆迁、占田、占地、高填深挖等问题,处理好横向交通问题,结合地形、地质、水文、环保等方面,充分考虑路线的平、纵、横组合的立体线形,达到路线与自然景观协调,方案经济合理。最后20xx年3月初完成纸上定线工作路线纵断面设计

按照规划辅道路面设计高基本与辛柴路持平;同时结合现状地下水位进行纵断设计,设计路基标高采用道路中心线设计标高。

横断面设计

C8合同段一般路段路基设计成整体式标准横断面,路基宽24.5m,行车道宽2×7.5m,*分隔带宽2.0m,内侧路缘带宽2×0.5m,硬路肩宽2×2.75m,土路肩宽2×0.5m。路拱坡度,行车道为2%,路肩3%,超高路段按超高坡度设置,超高值为2%~5%。*分隔带设波型钢护栏。路侧按规定设路侧护栏。土路肩内侧设沥青砼拦水带,以利于路面集中排水。

路基的填方边坡视填土种类、不同的填土高度,参照《公路路基设计规范》中表3.3.5采用,一般0~8m填土高度边坡坡度为1:1.5;8~20m为1:1.75,填石地段为1:1~1:1.3。当路基边缘至填方边坡坡脚高度小于12m时不设平台;高度大于12m小于20m时,在低于路基边缘8m处设一宽度为1.5m的平台(外倾坡度3%),当填土高度大于20m时,在低于路基边缘16m处再增设一处宽度为1.5m的平台(外倾坡度3%)。

路基的挖方边坡坡度视挖方地段的地形、地质情况及不同的挖方高度,参照《公路路基设计规范》中表3.5.1和3.5.2和借土情况确定。全段路基对土质、风化石路段,挖方边坡采用1:1~1:1.25;对坚硬岩石路段挖方边坡采用1:0.5~1:1,另外在挖方边坡坡脚距边沟底1.4m高处设1.5m宽的碎落台,当挖方边坡距碎落台高度小于12m时, 不设平台。高度大于12m小于20m时,在距碎落台10m高处设一处1.5m宽的平台,当高度大于20m时,在距碎落台20m高处再设一处平台。

本段深挖路堑有十几处,挖方边坡高度在20~50m之间,开挖边坡采取多级台阶式。

高填路堤地段共有7处,填方边坡高度在15~20m之间,一般分布在路线跨越山冲之间和山坳下。高填路堤的边坡采用多级台阶式。

排水工程

具体施工位置及方案由业主确定。

第二章 施工准备计划

施工现场准备

(一)现有道路的保护

1、进场后,立即勘查现场,着手对工地施工区域地点和场内临时道路修筑。

3、进场后立即对施工范围进行边界测量,避免与地方产生边界纠纷,提前做好施工区内的排水工作,防止淤塞当地的排涝、灌溉沟渠。

4、进场后对场内现有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以满足机械的行使要求。

5、对于尚无现成道路地段,须修筑施工便道,以满足施工机械及材料进场需要。

(二)场地控制网的测设

1、提请业主组织设计人员、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单位进行移交测量点。

2、在测量放线以前,做好测量仪器的检验与校正、校核红线桩与水准点、导线点,制定测量放线方案等工作。如发现红线桩与水准点、导线点有问题时,提请建设单位处理。

3、以交付、复测合格的导线点为基础,进行全面控制导线布设。

4、以交付、复测合格的水准点为基础,布设一条三等水准附合线路。

第三章 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

第一节 测量控制

测量先行是施工管理中的要求,测量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

一、测量工作程序

开工前对业主和设计单位移交的导线点和水准点进行闭合复测,复测合格并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能施工。

测点交接→测点复测→建立施工导线网,布水准控制点→测定雨污管线桩→局部放样。

二、控制系统的建立:

针对本工程规模及特点,建立现场平面及高程控制系统,以便于在施工全过程中进行测量的控制。

1.平面控制系统

2. 高程控制系统

三、放线控制

本标段的放线控制主要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道路中心线(边线)、管道中心线、检查井等的平面控制及高程控制。

第二节 路基施工方案

一、测量放样

1、中线复测和固定

a.复测并固定施工路线主要控制点,恢复失落的中桩。

b.复测并固定为间接测量所布设的控制点,如三角点,导线点等桩。

c.当路线的主要控制点在施工中有被挖掉或埋掉的可能时,则视当地地形条件和地物情况采用有效的方法进行固定。

2、路线高程复测

中线恢复后,马上进行纵横断面的水平测量,以复测原水准基点标高和控制点地面标高。

(3)横断面的检查与补测

(4)路基放样:

根据设计图表定出各路线中桩的路基边缘具体位置,以便定出路基轮廓,在测量放样时以明显标志标识。

(5)道路中线、边线及标高复测,均用测量复核记录表做好记录。

二、挖运土方:

(1)土方的运输,严格按照天津市有关散体物料运输的规定进行,运输车辆符合散体物料运输车的规定,沿途不撒漏,在业主指定的地点堆放。

(2)根据路基标高情况,清运土方时,在路基标高上预留10cm土层,作为路基碾压的预留高度。

三、路基检查:

在挖掘机挖走土方、淤泥后,压路机碾压前,根据测量人员放出的路基标高,用人工进行路基检平,检平时预留10cm土层作为碾压时的预沉高度。

四、特殊路基处理

路基左侧辅道路线需占用沟渠,需对该沟渠进行特殊处理,具体方式为:抽水、清淤至原状土并将边坡削坡、开蹬处理,然后在原状土顶铺一层土工格栅并反包,其上填筑150㎝厚拆房土,拆房土分三层碾压并在50㎝时铺一层土工格栅反包;拆房土填筑并碾压完成后再在其上铺一层土工格栅,然后填筑路基填料,并分层碾压密实;最后在全线路基顶面用2×20㎝石灰土(8%)换填。

五、换填及路基碾压

1、 施工要求:

先用钩机挖除软弱土方,若路槽以下超过换填厚度以下若仍存在杂填土层,应采用压路机压实。路基采用振动压路机压实,路槽底0~80cm范围的密实度要求大于90%,回弹模量平均值大于80Mpa,填土应采用分层压实,每层松铺厚度应不大于30cm。

路基填土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填方路床以下80cm处压实度不小于93%,80cm以下者不小于90%。挖方路床以下30cm处压实度不小于93%。地基若遇有软土或原地基表层被扰动,可采用碎石等换填作为基础垫层,每30cm一层,分层压实,换填总厚度不超过80cm。

2、土方填筑及碾压

(1)填方

自卸汽车从取土场将填筑土料运至工作面,按一定间距卸土。推土机将土堆摊铺,辅于人工配合,清除树根杂物。测量控制铺土厚度。然后对回填的土方进行含水量检测,根据土质的干湿度适当作洒水或翻晒处理,雨后填筑新料时则减薄铺料厚度,同时清除表面浮土。

(2)碾压

压实采用18T重型压路机分段分区进行骑缝碾压。分段长度约为100米。碾压路线对于直线段先两侧后中间行走方向平行于渠轴线。

在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则采用蛙式夯实机进行夯实,在排水管位置回填时必须配合反滤体的施工。采用机械施工时,必须与人工夯实相配合。

以上的施工工艺(填筑顺序、铺料方式、碾压方法、防止粗料集中等)均按有关施工规程、规范执行,而施工参数(含水量、铺料厚度、碾压遍数和行走速度等)按现场碾压试验后确定的参数执行。

五、 路基压实度控制

a.路基填土材料:

采用能被压实到规定密实度能形成稳定的填方路基的材料,不准使用沼泽土、淤泥及泥炭,及液限大于50及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同时土中不应含有草皮、树根等易腐朽物质。

b.填土:

将填料土运至现场,用平地机,按上列试验的摊铺厚度整平,在土样最佳含水量附近时,用上列压实试验确定的参数将土样碾压到规定的密实度要求为止。经检查合格,监理批准,才能填筑上一层土。

(1)采用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的土料填筑。

(2)在填筑之前,对填料进行含水量等指标的试验,控制填料在最佳含水量情况下进行填筑。填土高度小于0.8m或不填不挖时,原地表进行清理后,将表面翻松深0.3m,然后整平压实,压实度不小于93%;填土高度大于0.8m时,将原地面整平后分层压实,基底80cm以下范围内压实度不小于90%。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才开始填筑。

本工程的施工工期较紧,如遇雨天,将直接影响到填土的含水量。若土的含水量过大,超过最佳含水量5%时,增大压实功能就会出现“弹簧”现象。为保证压实度,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a.施工前制订详细土方施工计划,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力争在非雨天多投入设备和人力,加大工作量。

b.施工时,保证表面的平整度和横坡符合验收规范的要求,以确保雨天渠底不积水。

c.压实后的经雨水淋湿,因有横坡将水排至现有排水系统,雨水的影响深度一般不深。

(10)。质量控制:

a.通过土工试验,确定填土的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实度等土的力学性质指标。

b.填土部分采用砂或亚粘土,并清除有机物物质和稀泥等有害物质,然后分层填土压实,分层厚度为30cm。

第三节 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施工

一、沥青路面透层施工

1、准备工作

(1)基层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浇洒透层油。浇洒前基层表面如有浮土杂物或沥青混合材料必须清扫干净,坑洼处用基层同样材料挖补或用沥青混合料补齐压实。基层须养护后方能浇洒沥青;不能修补时留待底面层或联结层补平。

(2)装运透层油前,应用水(装乳化沥青时)或柴油(装煤沥青时)将油罐刷洗干净。

(3)洒布机到达现场后应有专人测温。

(4)喷洒沥青前应用喷灯将油管、喷嘴及截门等加热,以利喷油。

(2、沥青洒布

(1)沥青洒布应在良好的气候条件下进行,不得在雨天、雨后未干或有威胁的天气(如大风或降雨)下进行,洒布前应首先检查喷油管、喷嘴和油路系统是否安装好,油路是否畅通,车内油温是否符合要求。

(2)浇洒透层沥青前,最好使灰土灰类基层表面稍加水润湿。

(3)起点及终点处应按浇洒宽度铺设牛皮纸或苇席一道,起点处应与已铺的路面或已浇洒的透层油拉齐,终点处覆盖物边应与路面中线垂直,以免起点处喷洒重复油大、终点处因停止喷洒滴油而油大的弊病。

下封层施工

??? 此工程设计为下封层,下封层是一种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薄层施工技术。其矿料级配应是连续的,应通过拌合、摊铺、碾压等步骤,使沥青混合料在基层表面形成为密实均匀的结构层。

??? 1、 层铺法热沥青表面处治

??? 加热沥青至150℃~170℃后,用机械喷洒至半刚性或刚性基层表面,然后均匀撒布S14集料,沥青与集料用量分别按最大量1200kg/km2、9 m3/km2控制。按此方案施工,沥青喷洒度要求高,沥青与集料用量难经准确控制,因而难以形成平整均匀的沥青混合料薄层

三、沥青面层施工

1、设备

A. 本工程的沥青砼采用商品砼,沥青砼由沥青砼搅拌站供应。沥青砼搅拌站必须配备足够试验设备的实验室,并能及时提供必须的试验资料。

B. 拌和机应能按重量分批配料,并有装有温度计及保温的成品贮料仓和二次除尘设置。拌和设备的产量应和生产进度相匹配,在安装完成后应按批准的配合比进行试拌调试直到符合要求。

2、混合料的运送

A. 应采用干净的自卸槽斗车辆运送混合料,车槽内不得沾有有机物质。为防止尘埃污染和热量过分损失,运输车辆应备有覆盖设备,在槽四角应密封坚固。

B. 已经离析或结成不能压碎的.硬壳、团块或在运料车辆卸料时留于车上的混合料,以及低于规定铺筑温度或被雨水淋湿的混合料都应废弃,不得用于本工程。

C. 除非运来的材料可以在白天铺完并能压实,或者在铺筑现场备有足够和可靠的照明设施,当天或当班不能完成压实的混合料不得运往现场。否则,多余的混合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3、混合料的摊铺

A. 在铺筑混合料之前,应检查确认下层的质量,当下层质量不符合要求时,不准摊铺。在摊铺前应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B. 面层和粘层应连续施工。否则,对表面的所有松散材料都应清扫,直到表面无污物为止。铺筑面层前,应洒粘层沥青并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对清扫过及洒过粘层沥青的表面,不许车辆行驶。

C. 立缘石、平缘石及其它结构物应在铺筑前完成,摊铺前应在所有接触面上均匀地刷上一薄层乳化沥青或热沥青结合料。

4、压实

A. 在混合料完成摊铺和刮平后应立即以路面进行检查,对不规则之处应及时用人工进行调整,随后进行充分、均匀地压实。

B. 压实工作应按试验路面确定的压实设备的组合及程序进行,并应备有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小型振动压路机或手扶振动夯具,以用于窄狭地点压实或修补工程。

5、接缝

A. 铺筑工作的安排应使纵、横向两种接缝都保持在最小数量。接缝的方法及设备,应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在接缝处的密实度和表面修饰应与其它部分相同。

B. 纵向接缝应该采用一种自动控制接缝机装置,以控制相邻行程间的标高,并做到相邻行程间可靠的结合。纵向接缝应该是热接缝,并应是连续和平行的,缝边应垂直并形成直线。

C. 在纵缝上的混合料,应在摊铺机的后面立即用一台静力钢轮压路机以静力进行碾压,碾压工作应连续进行直至接缝平顺而密实。

6、 开放交通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完全自然冷却,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40℃后经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才开放交通。

第四节 安全生产

为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使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办法。

一、安全管理规定

1.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含民工)要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在安全管理上,贯彻实施公司“管理体系”。

2.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施工现场(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

3.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和部门,使每位施工人员明确安全目标、责任和职责。

1、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保部门负责本安全标志管理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2)项目经理部安保部门负责所需安全标志的采购工作并负责检查督促安全标志的保管、设置、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3)项目经理部安保部门在工程开工之前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编制安全标志购置计划,并购置;

(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本着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1)、不同时期的重点检查内容:

1)四月份对施工现场、变电室等重点部位及防火情况进行检查。

2)七月份重点检查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安全防护措施。

(2)、项目经理部根据自己的施工现场、驻地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并应做到: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教育基本上分为三级教育、季节性教育、特殊作业(工种)教育、岗前教育、和其他教育。

为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和发展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避免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因此依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3篇:河道围堰施工专项施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整治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上清溪流域,特制定上清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水土流失、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等治理,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流域生态系统修复,推进绿色屏障工程建设,有效遏制上清溪流域乱砍乱伐、乱排乱倒、乱采砂等问题,及时发现、处置水环境事件。到20xx年,上游植被覆盖率增加10%以上,含沙率减少30%以上,明显改善流域内水质、水环境和人居环境,基本实现流域内“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完善流域污水处理。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流域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及日常运行维护,实现集镇中心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xx—20xx年建设2座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扩大流域治理范围。到20xx年,流域内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50%。督促乡镇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及时修复受损设施,确保建成的环保设施正处运行,发挥效益。

2.加强流域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村级垃圾处理体系,配足保洁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做到环境净化、村庄整洁。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让环境保护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切实加大上清溪河道两岸及水面的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堆积在河道两岸的生活垃圾、烟叶杆和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保证河道两岸及水面环境整洁。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加快流域生态系统修复

1.加快上清溪河道疏浚及护岸绿化。严格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禁止随意采砂,及时清理乱堆沙现象。同时,加快护岸工程建设和护岸绿化,。

牵头单位:水利局

责任单位:国土局、住建局、

2.加强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管理。严格依法申报流域内工程项目建设,制定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加强对工程弃土及建设垃圾的管控,严格限制毛竹、种茶叶等产业的发展,有效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大上游生态脆落区及道路两侧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确实保护流域水质,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牵头单位:水利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

(三)推进绿色屏障工程建设

1.加快上游森林资源培育。通过绿化造林、封山育林等营林措施,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林分质量,新造林阔叶树占60%以上,进一步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对流域生态脆落山体、道路沿线、生态公益林以及风景名胜区进行封山育林管理,严格落实沿河一重山禁伐措施,限制流域内其他地区林木砍伐指标,防止因林木砍伐造成水土流失,加快对沿河一重山植树造林。严格实施“限柴改燃”“禁柴烤烟”管理措施,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利局

2.上清溪旅游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加快对公路边坡、创面及沿线两侧一重山的造林绿化美化工作,建设景观丰富、层次分明、环境优美的绿色通道、绿色屏障。

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交通局、住建局、公路*

(四)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严格控制遗产地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遗产保护管理规定,禁止在遗产地核心区及沿河两岸区域畜禽养殖,严格控制遗产地缓冲区及流域周边其他地区畜禽养殖,加大巡查力度,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

2.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在流域内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政策上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大力推广运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素农药或高效、低毒等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质的影响。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水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期实现各项整治任务,成立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管委会。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要按照《泰宁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一岗双责”,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方案实施;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三)实行部门联动。流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纪委、效能办及流域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将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情况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单位负责人年终考评、晋级、晋升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