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
一、前言
请假是工作和生活中的一种常见情况,它可以为员工提供适当的休息和调整,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对于公司而言,制定适当的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既是保障员工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公司正常运转的重要一环。
二、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目的
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请假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准确理解和遵守请假规定,对于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协作、合理分配和管理公司的各项资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请假管理规定详解
1.请假的类型
本公司请假按照时间分为短假和长假。短假指请假时间不超过3天;长假指请假时间超过3天。短假与长假的请假规定不同,请在申请请假前认真阅读公司的请假规定。
2.请假的申请流程
在公司设立了专业的请假管理部门,员工们可以向该部门提交请假申请,申请时需说明具体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公司要求员工在请假前的3天内填写好请假表格,并在请假表格上注明请假原因,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递交管理部门审批。
3.请假的审批流程
员工的请假申请需通过请假管理部门的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始可请假。请假管理部门在收到请假申请后第一时间向经理和部门主管科学呈报,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事由等相关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审批流程:申请额度在1个月以内的请假需部门主管审批后,呈报给总经理审批;申请额度超过1个月的请假需总经理直接批准。
4.请假的实施和记录
请假过程中,员工应按照请假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请假并落实各项规定,如离职手续、代班人员选择、班次交接等。同时请假管理部门应加强请假的记录,详细记录员工请假信息,建立员工请假档案。请假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向请假管理部门提交请假记录及工作汇报。
四、请假规定的处罚措施
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秩序,对于员工在请假申请、请假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行为和违规操作等情况,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同时请假管理部门应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那些不能遵守请假规定的员工不予批准,请假申请。
五、倡导健康的请假文化
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转秩序前提下,公司也希望员工在自身情感和身体健康有需要的情况下,能够合理地请假休息,缓解工作压力和身心疲劳。同时希望员工以身作则、遵守请假规定,不做“请假党”,宣传健康、科学的请假文化,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员工幸福感。
六、结语
请假制度管理规定是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将继续加强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执行,让员工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工作要求并获取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将会越来越好!公司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第2篇:公司员工请假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1、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经理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领导审批。(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
2、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检测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较长假期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3、一般情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经理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5、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在请假期间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并随时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婚丧嫁娶、工伤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一般情况下:
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3、婚假:
①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②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法定假日);
③ 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4、产假:
① 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含产假休假15天);
②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流产假为15——2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流产假为42天。女职工享受流产假,必须是计划内生育,限终生只能享受一次(以上假期均包括节假日)。
5、丧假:
① 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5天(包括节假日)。
② 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节假日)。
③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第四条 奖惩制度
1、请事假期间员工工资一律不予支付(工伤除外),即使本月实际出勤天数按比例折算。
2、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办公室。
3、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5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所有工资。
第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
1、员工请、休假,事先应由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补休申请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休假一般不得超过6天。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能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向所在部门上级领导报告,事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期满,要及时向所在部门主管办理销假,如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必须先向所在部门经理申请,并知会行政人事部,按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4、部门主管正常休息2天或以上的,需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5、病假必须有市级医院证明,病假3天或以下的,工资全额发放,超过3天的,发放50%的基本工资;事假不发放工资;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按其批准的工资额发放。
6、请、休假审批权限
a、正常调休由所在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
b、部门主管请假必须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
c、员工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请假2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物业经理批准,各管理处经理及部门经理请假须报总经理批准。
d、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等假:请假者须将《请假申请单》送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4篇: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第5篇: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司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母一方同住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的假期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每次不超过20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予一次探亲假,每次不超过20天。
(四)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因聚期间。路途较远的,可另给路途期间。路途期间按交通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1000km以下的为1天,1000km~2000km的为两天,以此类推。
第三条婚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天。未达晚婚年龄的,享受婚假3天。
第四条产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105天。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90天。
第五条丧假。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第六条公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其以上的固定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每满1年可享受1天,逐年递增,直至10天。员工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第七条员工休假期满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的,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第八条休假手续。
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婚假要提前10天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
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请假,报总务科备案。
假期结束后,必须到总务科履行销假手续。
违反上迷规定,又无正当理由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休假待遇如下:
(一)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但不发给奖金。
(二)休假路费由员工自己负责。
(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超生或者未达晚育年龄的,产假期间发给工资的50%。
(四)员工工伤病休期间,医药费据实报销,发放基本工资的100%。
第十条各种假期单独计算,不得累计。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公司员工请假规章制度
一、请假定义
请假是员工为个人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享受夫妻同日调假等形式。
二、请假流程
1、请假前,员工应向其直接上级申请请假,并说明请假的原因,时间和休假形式。直接上级会根据请假的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员工的请假请求。
2、直接上级审核并批准后,员工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提交请假申请表,并注明休假时间和休假形式。人事部门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再由上级审核批准后生效。
3、员工如果需要修改已经批准的请假时间或者请假的形式,必须经过直接上级同意,并及时向人事部门提交修改申请。
4、员工如果需要停止请假,需要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停止申请,并经过上级同意。
三、请假条例
1、病假请假须知:
(1)员工患病需要请病假时需要及时向公司报告,需提交有关医生的证明。
(2)病假的时间应该符合医生的建议。
(3)单次病假不得超过3天,如需要请假超过3天,应该提交医疗证明或出具健康状况证明。
2、事假请假须知:
(1)员工需要事假请假时应该提前请示直接上级,并提交加班替假申请表,必须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
(2)事假通常只能请假1-3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商议。
(3)请假未经批准或者请假时间超过了原定时间,员工会被按缺勤处理。
3、年休假请假须知:
(1)员工享有年休假须在一年内使用完毕,否则将会被注销。
(2)年假应该提前一个月申请,经直接上级审核并上报人事部门后,生效时间为提交申请的日期。
4、婚假请假须知:
(1)员工结婚或办理婚礼,应该请假3天。
(2)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可由直接上级审核,最多请5天。
5、产假请假须知:
(1)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应该请假100天。
(2)员工现场生产应该请假15天。
(3)男性员工可以享受陪产假,2天。
6、享受夫妻同日调假请假须知:
员工因婚姻关系需要享受夫妻同日调假的,应该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四、违规处理
员工因私原因擅自请假或无故缺勤,属于违规行为,在破坏公司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整个团队的稳定。公司将会根据情况对违规员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总结
请假制度对于企业的绩效管理是至关重要的,能够为员工提供合理的休息机会,也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让员工更有动力工作。公司应该建立规范的请假制度数则,提高工作效率及管理水平。同时,员工也应该认真履行请假的程序,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
第7篇:公司员工请假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请假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的请假种类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
第四条 员工请假,首先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按程序批准,并将批准后的《员工请休假申请表》交所在考勤员后,方可休假。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员工销假,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30天以上)销假凭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复证明。
第五条 请假批准程序
(一)普通员工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5—8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8天以上 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中层管理人员
请假天数批准程序
1—4天 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高管人员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第二章病假(含非因工负伤假)
第六条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凭医保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如发生急诊,不受指定医院限制,但急诊病假不得超过3天,并且不可连续发生。
第七条 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资标准为:3个月以内(包括3个月)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50%,3个月以上1年以内(包括1年)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30%,一年以上发放疾病救济金。
第八条 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事假
第九条 员工因私事请假,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30天,年累计不得超过60天。
第十条 必须在《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具体原因。
第十一条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四章婚假
第十二条 符合法律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给予婚假3天。
第十三条 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登记)除3天婚假外,在结婚当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第十四条 进入本公司后结婚的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须自结婚登记日起6个月内休完。办理请假手续时应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第五章丧假
第十五条 员工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为3天。
第十六条 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行给予路程假。
第六章产假、哺乳假
第十七条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如遇难产,可凭医院有效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十八条 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30天。
第十九条 女员工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天,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第二十条 妻子生育,男方可给予护理假10天。
第二十一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经其主管批准,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二十二条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规定待遇。
第七章计划生育假
第二十三条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天;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天;结扎办理卵管,休假21天。
第二十四条 接受结扎输卵管手术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护理假。
第二十五条 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者晚育的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以上各种假期,应以申请上批准的时间为准,遇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第二十七条 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八条 工伤假、年休假、法定节日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分布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