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我崇拜的人作文
事实上,我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崇拜或去追星,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被崇拜的。
但今天就破一次例,来说一下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吧!我最崇拜的人是那种德高望重,品行好,知识渊博且果断的人,你猜出来了吗?对!就是福尔摩斯(和柯南)。可能有的人会说,这是虚构的人物啊!我并不这样认为。难道小说人物就不值得崇拜吗?那我们还要这些书干甚?
我崇拜福尔摩斯是从读柯南道尔的《红发会》开始的。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关于福尔摩斯早期处理的一个案子。它主要讲了一个红发男子被应聘进“红发会”和它背后的阴谋————偷国家银行的一大笔存款,以及福尔摩斯的缜密推断和破敌妙招。这本书我看得津津有味,因为它似乎能将我“吸”进去似的,让我跟着福尔摩斯去体验案件的每个步骤,身临其境,为开始的谜团而疑惑,为破案成功而喝彩。我相信一本能把人“吸”进去的书一定是一本好书,而且是一本精彩的书。
我佩服这位鹰钩鼻,眼光尖锐而威严的英国人是有其原因的。这是因为我从小就向往着去从事冒险的行当,这大概是人们所共有的好奇心吧。可我不仅是这样想的,还这样做了。从一岁到现在,我几乎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去探一探,钻一钻,或者带一些泥土样本回去,或者带点河流湖泊的水回去。至于这些水和土用来干什么呢?我一般是用来做一些无聊的实验的,然而这给了我极大的满足。从五岁开始,我渐渐迷上了冒险和探险小说,而且开始学习他们了。
这些冒险和“学习”也是有代价的。我现在的双腿上,有些地方已经留下了终身难忘的伤疤,但我确信福尔摩斯受的苦要更多,他要更痛!到现在我已经阅读完几十多本探险小说和很多相关的长短篇故事了。这让我学到了蛮多东西,最起码能让我自保吧。而且在这些文字当中,可以体会到作者的情感,可以学习写作并摘录文字,用到平时的作文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的人物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知识传授者。让我们聆听他们的故事,去感悟作者对人生的理解吧。
最后想说一句,《福尔摩斯探案集》又更新了,我要去看喽。
第2篇:我最崇拜的人作文
初中第一学期,班中有一个同学数学成绩非常优异。看到在小学一直领先他,进入初中后数学成绩反而不及他,他就对我扬言,进高中后,我只能读文科,理科是怎么也学不好的。这使我很生气,名知确实数学不如他,也没话可说,直到我遇见了他。
他是令国外数学家为之震撼的人,他曾受到美国学者,世界级数学大师称赞,他的每一项工作都好像是在喜马拉雅山山巅上行走。
他就是陈景润,这个数学奇才。他出生于福州市闽侯县,他从小学习特别专心,爱书成癖,勤学好问。尤其酷爱数学,中学时不仅认真钻研中学课程,还自学了深奥的大学数学。在我们看来那些枯燥的数学,毫无乐趣可言。可他却觉得那是音乐家手上的音符,神奇美妙,跃动飞舞,组成一曲曲美丽的自然之歌。
中学时代的他,听老师说起;自然科学的皇后是数学,数学的王冠是数论,而“哥德巴赫的猜想”是一道世界级的数学难题,200年来,无人破解。同样的是,那个迷迷住了陈景润,那时起,他下定决心,要摘下这颗明珠。1973年,也就是30年后,他凭借笔、纸、脑这三件在正常人看来最普通不过的东西,帮他圆了梦想,摘下了明珠。这位中国母亲的儿子,让世界对中国刮目相看。
我很感动,,他是如何面对迫害,坚持自己的梦想的。艰苦的生活,不懈的努力,磨砺了他,让他成为数学界的一颗夺目的明珠。
我也很爱数学,常常都这样,在其它课堂上总显得无精打采,直想酣然入梦,但在数学课上,那是万万不可能会有的。即使再深奥的,再深奥,再难懂的,都激发着我的每一个脑细胞,极度渴望明白而又唯恐不能理解。我不笨,又是一个正常人,岂能对数学俯首称臣?数学乐趣横生,使人精细,使人愉悦。记得五年级时,老师说的正常男生在某种程度上高于女生的智力,我不愿相信,但又不得不相信,像陈锦润、华罗庚这样的大数学家,好像还没诞生一个女数学家来。不管怎样,我始终不服输,女生的智力怎么就普遍比男生低?为了向我的崇拜者看齐,我利用周末主动补习了数学,要是将来哪一天,我潜能被激发,说不定也能通过努力奋斗,摘取另一颗明珠噢!
成为一代女大数学家,与陈景润、华罗庚并列在同一名册中,那将是无上的荣耀。数巾帼英雄,还看今朝!
第3篇:我崇拜的人作文
他慈眉善目,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他就是小提琴家――郑锦龙。
暑假,我参加了在安徽黄山举办的国际小提琴夏令营,郑锦龙老师也被主办方邀请了,而我荣幸地排上了郑老师的专家课,我非常高兴,恨不得马上就让郑老师来指导我练琴。
夏令营的第3天,我终于等到了郑老师上专家课。我一走进郑老师的房间,就听到里面传出一阵优美、动听的琴声。原来是郑老师在练琴!他是小提琴大师了,还用这么刻苦地练琴吗?郑老师一见我来了,便热情地向我打招呼:“欢迎你呀,小伙子!”亲切的郑老师,让我不再感到拘束。然后,他开始手把手地教我每一个动作,让我反复地练,发现我哪里不对,就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明白为止,有好几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在他的指导下迎刃而解。
拉完琴后,还有一些时间,郑老师和我聊起他的经历:2002年,他在荷兰遭遇了一次车祸,导致他手腕粉碎性骨折。当时几乎生活不能自理,更别提拉琴了。昨天还是荷兰皇家乐队的首席,今天就失去了一切……讲到这儿,郑老师告诉我:“是对音乐的热爱让我度过了那段无比艰难的岁月,我曾无数次想过放弃,但我一直坚信,我能重回舞台!”
带着疑惑,我问他:“那段时间你是怎么练琴的呢?”他告诉我,在那3年中,他坚持练琴,一个音一个音地拉,要用四指时用三指代替……就这样,郑老师以他顽强的意志,经过3年的恢复训练后,重回舞台,并被再次任命为荷兰皇家乐队首席!这件事,让我对郑锦龙大师更加崇拜。
这时,郑老师拿起琴和弓,拉起了《查尔达什舞曲》。我从他刚劲有力、轻快活泼的琴声中,听到了他在困难面前不服输的精神,听到了他视音乐为生命的崇高理想,也激励我在学习音乐的道路上不要轻易退缩,勇往直前。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郑锦龙。
第4篇:我最崇拜的人作文
瘦弱的身材,花白的头发,鼻梁上经常戴着金丝老花镜,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我的爷爷。
爷爷之前是一名语文老师,他在这个伟大而又平凡的职业上奉献了三十余年的心血。一次,我在他的抽屉里翻到了几本书,虽然已经发黄了,但上面没有一粒灰尘,看得出爷爷很珍惜这本书。我翻开一看,原来是爷爷用过的教本,上面密密麻麻全是笔记之类的`东西,直看得我头昏眼花。接着,我又看到了好几十张闪闪发光的奖状和证书,还有许多学生写给他的信件……
我正聚精会神地看着,爷爷不知何时来到我的身旁,微笑着拿走了我手里的奖状,重新放好。我有点气恼,奶奶对我说:“你爷爷是最爱他的职业的,他以前还需经常加班到深夜。那时你爷爷省吃俭用,花了好多积蓄拿来买书看,为此我们还吵过好几次呢!”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望着爷爷的眼角,额头上的“五线谱”,还有那金丝眼镜,我不禁鼻子发酸,差点掉下泪来。
现在爷爷已经年过六旬,可还是为我与堂哥的学习操心。他每次总是不厌其烦地念念叨叨。我称爷爷为“话匣子”也是有原因的:成绩下降了,耐心地为我们支招;作业有难题,认真地为我们讲解。每当我们成绩上升时,爷爷都会露出欣慰、和蔼的笑容,连目光和皱纹里都装满了幸福。
爷爷啊爷爷,你为了自己的职业呕心沥血,为祖国培养了许多栋梁之材。虽然历经沧桑,可无论怎样,你都会一如既往地关爱我们,你永远是我的榜样!
第5篇:我最崇拜的人作文
每个人都有崇拜的对象,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的人是发明白炽灯的爱迪生。
爱迪生之前,已经有人发明了电灯,但很不实用。他想发明一种不仅灯光柔和,而且寿命长,还能让千家万户都用上的电灯。
在他选取灯丝材料的时候,经历了许多挫折:用碳条,一通电就断了;用钌、铬等金属,亮了片刻就断了;用白金丝也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经过1600多种材料的试验,别人终放弃了它他,但他没有退缩。他明白,每失败一次,就离成功近了一步。
1879年10月,他的老朋友麦肯基来看望他。他望着朋友的胡须,突然眼睛一亮,胡须行不行呢?他试了试,可效果也不理想。在为老朋友送行时,他习惯性地帮老人拉平棉线外套。突然大叫一声:“棉线,为什么不用棉线呢?”
老朋友解开外套撕下一片棉布给他。他把棉线碳化,小心翼翼地用镊子夹住。可碳化棉线又细又脆再加上他过于紧张,不小心把碳化棉线夹断了。最后,好不容易才把棉线成功装进灯泡。夜幕降临了,大家静静地等待着结果。这次实验竟大获成功,但爱迪生仍不满足。
后来,经过7000多次的试验,灯泡亮起的'时间才达到了爱迪生的要求。
只有坚持才能胜利,爱迪生用一生证明了这个道理,这也是他给予我们最大的启示。
第6篇:我最崇拜的人作文
她五官端正,身材苗条,头发美丽。她是我的一个好朋友,一直是最优秀的演员之一——谢姗姗。
珊珊不仅受欢迎,而且是一个勤奋的人。
有一次,我们的数学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道题。我看着这道题,做了三下五除二。我转过身去看它。姗姗仍然皱着眉头。我在考虑这个问题。我伸长脖子看着她的草稿,上面全是垂直的形状。我建议她:如果你想不起来,就忘了它。无论如何,老师稍后也会谈到它。出去玩一会儿。”
“那你先走,我会想出办法的。”
“没关系。休息30分钟。我会等你的。”
珊珊看着我,点了点头。
几分钟后,姗姗的草稿纸上写满了公式。我有点担心。你准备好了吗?还是要开始上课?”“很快,很快,别担心!”
又过了几分钟,萨姆突然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呵呵,原来第二种解决方案也很简单!”
啊,原来珊莎一直在研究第二个方案。我立刻感到羞愧。姗姗知道如何利用这段时间来学习,但我没有。我使劲敲了敲我的头,希望我能有长久的记忆:不要浪费时间!
珊珊是我崇拜的人。她的努力学习和不断提高的品质值得学习!
第7篇:我最崇拜的人作文
崇拜,顾名思义,就是尊敬,钦佩某一个人。
很多人崇拜明星、企业家、名人,我却不一样。我崇拜的这个人,她没有明星那样高的人气,也不像企业家那样腰缠万贯,在她活着时也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她遗留下来的,却被中国文学界视若珍宝。她,就是女词人李清照。
李清照,最让我崇拜的就是她那柔情无比还带点点忧伤的.诗词,她被誉为“千古第一才女”。“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读她的《一剪梅》,让人陶醉。《声声慢》中,她“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几个叠词,写出了她“又怎一个愁字了得”的心情,让人实觉奇妙。她的诗词,在当时被人称奇,她的才气,也足以让世人倾倒。
不止她的诗词,她的品格也让我敬佩。她虽有着“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心境,但看她的遭遇,却不得不让人怜。她集国愁、情愁、家愁于一身,看似愁绪满怀,却豪情万丈,她忧伤的文字后隐藏何等坚强。“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她表现出了比男儿还豪放的气概,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写的。用如此慷慨雄健、掷地有声的诗篇来抒发自己爱国之情,立于乱世之中,她值得我崇拜!
李清照,我之所以崇拜她,是因为我想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传奇女子。她的诗词让我怦然心动,她的才气使我黯然失色,她的坚强令我肃然起敬。我将以她为榜样,克服生活中一个又一个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