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初中自传作文
不知已过了多少个春夏秋冬,但童年往事却已贴在记忆迷离的橱窗上,一眨开眼就看到了这些想忘也忘不了的往事。一个人的成长,如刚发芽的小草从坚硬的土地里努力的钻出来,虽然艰辛,但出来时大地是多么的美好。
我在家里是“小公主”,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我有着乌黑发亮的长发,有着不怎么高挺的鼻子,鼻子下衬托着一双红润的小嘴。
爸爸是个医生,但爸爸的道理却如小溪,怎么流也流不完。爸爸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为善最乐,读书更佳”那时,我最怕听到的就是这句话,因为听到了准是又要去读书了。记得那是春天,树长出嫩枝,大树又孕育了新生儿。这时一个严厉而雄浑苍劲的声音进入了我的眼帘,他把我从梦中硬拽了出来。我无奈的睁开昏暗的眼睛,说:“爸,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爸爸语重心长的说:“现在最要紧的是读书,读书,再读书!”我心想:“读书也要有兴趣嘛!天才就是强烈兴趣和顽强的入迷。”
我坐在写字桌上,眺望窗户外展翅翱翔的雁阵,我渴望*,我希望能成为一只大雁,*自在的遨游整片天。我无奈的读着日久乏味的《论语》。忽然,九个字把我的眼球吸引住了,“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爸爸不是说:“学习是快乐的,学习是探索的。”我一定要鼓起学习的勇气,朝困难走去。
爸爸告诉我全部秘诀只有两句话:不屈不挠,坚持到底。只要自己能坚持到底,不管结果怎样,但你做了。我跟着这个目标,跟着这个身影,一直走下去,我相信走上的一定是康庄大道。一颗质地坚硬的橡树,即便用一柄小斧去砍,拿斧头虽小,但如看个不停,终必把树砍倒。我相信只要坚持不懈,不管什么都不能把自己屈服。
第2篇:初中作文我的自传
我到今年七月就十岁了。我的头发又黑又粗,每次剪完头发,妈妈总是边摸着我的头边说:“你这头发就像个刺猬头,扎人呢!”我还长着一双大耳朵,看到动画片《大耳朵图图》时妈妈也会笑着说:“咱们家有个大耳朵浩浩!”
我的兴趣爱好挺多,看书、下棋、打篮球等等。要问我最爱的是什么,那应该是看书了。可以说我对书是来者不拒,什么书都喜欢看。
早上一醒,连衣服都没有穿好,我就会捧着昨晚没看完的书接着看起来,直到妈妈来叫我好几次,我才会不情愿地穿上衣服去吃早餐。有几次我因为一直赖在床上看书,差点被妈妈揍了一顿,上学还迟到了。
不仅早上起来就看书,吃饭的时候我也不放过。有时候菜都没夹就吃着白米饭看起书来。爷爷奶奶看到,只好往我碗里夹些菜,边夹还经常会说:“这书呀,就是你的下饭菜嘞!”有一次我去吃饭还看着书,结果撞到墙上,起了个大包,弄得我自己都哭笑不得。
晚上看完一阵书妈妈告诉我该睡觉了,可只要妈妈一开门去接姐姐下晚自习,我就会又开灯看书,直到听到妈妈开门回来的声音才赶紧关灯,假装睡了。糟了,这被妈妈看到,估计以后这个秘密就保不住了。
除了看书,我还喜欢吃肉,用一个词形容,就是“无肉不欢”。所以每天餐桌上“肉”是必不可少的。可惜的是,这么爱吃肉的我体重现在还不到七十斤,看上去还有点瘦。真是奇怪!
这就是我,一个爱阅读、爱吃肉的大耳朵男孩。
第3篇:初中作文我的自传
瞧!这个女孩!照片上的这个小女孩!浓黑的眉毛,一双水淋淋、葡萄般大的眼睛,那张嘴哦――那张“河马大嘴”,能说会道!看见了吗?长在嘴边的那颗小痣,好引人注目哟!人家说,嘴边长痣的人有口福。羡慕吗?
这个既聪明、可爱,性格又开朗的小女孩已经度过十个春夏秋冬!她特别爱交朋友,读书,特长也挺多:弹电子琴,做数奥题,书画已通过五级,还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
在所有的特长中,她特爱做数奥题,因为这全是受妈妈的“感染”。记得有一回,她被一道数奥题给难住了,回到家冥思苦想,可还是百思不得其解。又是挠头,又是拍脑袋,就连晚上睡觉也在想这道题,直到第二天的中午终于解出这道题,她特兴奋,高兴地叫了一声“我成功了!”
她还特别吃苦耐劳,不像现在有的孩子把自己当成“小皇帝”,“小公主”。记得有一次到舅舅家玩,因为天气特别炎热,爸爸特别爱喝啤酒,舅舅叫姐姐去买,姐姐很不乐意地说:“这么热的天我才不去呢。”看见这一幕,她自告奋勇地对舅舅说:“让我去吧。”舅舅说:“不行,不行,怎么能让客人去买。”她却说:“没关系。”说着就下楼去买啤酒。尽管烈日当头,可她一点也不退缩,买了啤酒高高兴兴地回了家。看她买回了啤酒,舅舅对她说:“你真棒!”她说:“这不算什么。”
怎么样,你了解了这个性格开朗、多才多艺、喜欢钻研、吃苦耐劳的我了吗?
第4篇:初中我的自传作文
本人姓王,叫王麒涵,一般般的身高,一般般的体重,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学生了。“老王”是他们给我起的绰号,当然,与杨绛先生笔下的“老王”可是没有一点关系的。
单从外表来说,我有一个异于常人的特点——短发!而且是从出生到如今,我的头发长度从未超过下巴,不过短度倒是一直在刷新纪录。但是如果将我放在三中,那这也算不上什么特点,这里短发女生太多,大家早已司空见惯了。再说面容,前几天我换了一副眼镜,配上这标志的短发,竟然有人叫我“藤野先生”!算了,能成为鲁迅笔下的“红人”我就暂且接受了吧。
如果说非要找我的特点——损人算是其一了!不知为何,一向语文落后的我在吵起架来嘴如机关枪,一颗颗子弹飞出去,直击要害,要么将他人逗得哄堂大笑,要么将人杀到片甲不留。我想这一特点应与遗传有关,我家人讲话也向来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几代基因的传递到我这只剩一把“机关枪”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正是这“机关枪”铸就了我如麻纠缠的心理。扫射子弹往往不经意间杀倒一片,刀剑伤人。新伤旧伤算一起,每每逞口舌之快后,心中麻绳便要乱上几分,一会儿觉得伤人太很,一会儿又觉得太留情面。有时损过别人,别人没在意,我却要凌乱几天,倒惹得别人反来开导我,让我很是无奈。
当然,有时我真的冲动了,那“机关枪”过后便是“迫击炮”了,打起架来我更是不留情面,炮弹飞出炸毁一片。所以为了遵循“共产主义精神”,我便渐渐有了克制的习惯,尽量少开枪,更要杜绝开炮,以防下手过狠,再闹出些不和平的事件来,就不完美了。
如今我已年过十三,若想真正控制这“机关枪”与“迫击炮”,再待上几十载的年岁吧!
第5篇:初中作文我的自传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陈哲,今年12岁,上小学五年级。
我天性好动,是一个活泼、机灵的男孩,别人都叫我“淘气包”,因为我非常调皮、可爱。
我有一对乌黑发亮而且聚光的“绿豆眼”,眼睛下面有个大鼻子,最好玩就要数我的“好吃嘴”了,它呀,一刻也停不住,只要一放学回家,第一件事肯定就是吃东西,吃起来还没完没了,不把肚子填饱誓不罢休。
我还有个倔脾气,总是和别人对着干,经常大声地吼别人。举一个例子吧:有一次我上学去,可走到一半,突然发现自己的红领巾没带,便赶紧奔回家,那时,我就像一支离弦的箭向家的方向飞射而去。一到了家里,我大声喊:“妈妈,快帮我找红领巾,马上就要迟到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嘴里不停地喊:“快点呀!”这时,奶奶终于在床底下找到了红领巾,我拿了便跑,爸爸妈妈们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爱好体育。比如:乒乓球、跑步、羽毛球等等,我统统都喜欢,最喜爱的非乒乓球莫属了。只要一打球,就会把所有的事情都抛到九霄云外去,哪怕让我打一整场都不觉得累。因为我酷爱体育,所以非常喜欢穿运动装、休闲装和运动鞋。因为我太好动了,所以上课时,上半节课还凑合坐得住,到了下半节课就不行了,仿佛板凳上长了钉子似的,把身体七扭八扭的,手也不停地动,我自己认为这肯定跟我喜爱体育运动有关系。
这就是我,一个好玩、好动的顽皮男孩。
第6篇:初中我的自传作文
我来到人世间已经11个春秋了,我的出生给家里带来了许多欢乐。我在温馨的家庭里慢慢地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婴儿长成了一个礼貌守纪律的女孩儿。一眨眼功夫,时间老人已经把婴儿时期的我带走了。
三岁那年,我被爸爸妈妈送进了幼儿园。刚开始我很开心,被那些会前后摇摆的木马、能弹到高处的皮球吸引,天天玩儿个不停。室内外的大小滑梯、秋千、蹦蹦床都是我爱去的地方。可后来,我便不高兴了,天天在爱拖延时间,不想去幼儿园。
时光飞逝,我幼儿园毕业了。望着手中的毕业照和证书,心里乐开了花。天真的我竟然以为再也不用去上学了呢。
谁又能体会到一件事的结束却是另一件事的开始——我上小学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那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吱吱嘎嘎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童年……”唱着唱着,就感觉这描写的太象我自己了。
童年像一幅褪了色的画,虽然有些地方已经看不出线条和色彩来了,但它的构造却一一浮现在我的眼前。
上一年级时,我还很贪玩,仿佛贪玩是一种气味,需要成长的代价才能让它消失。因此,我总是到了吃饭时,作业才做了一点点。如今,我已经上六年级了。我也有很多优点:画画、打羽毛球、骑自行车等,其中,我最喜欢画画了,我觉得它像一块变味糖,当我画得好时,很高兴,觉得它越含越甜;当我画错或画得不好时,这一颗很甜的糖就会泛起一阵酸意,一下子向嘴角扩散开去。
是不是时光老人把钟表调快了?六年的小学生活使我难以忘怀。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如果时光老人卖时间的话,我一定要买回六年时光,让矛盾和不舍不再出现。
第7篇:初中我的自传作文
这就是我她,一双不大的眼睛,一个不挺的鼻子,一个不小不红的嘴唇。
尽管她知道自己长得其貌不扬,但她依然自恋地认为她是一个有许多优点的女孩。她,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小书虫。只要没有人打扰她,她可以在书堆里呆一整天。这个暑假,她从妈妈那里得到了一套她做梦都想要的书,于是她就钻进了书堆里,一个暑假,她竟然把这套书“研究”了十几遍。
她,不是一个爱好体育的女孩,在小学,她的体育成绩几乎是刚及格,但不知为什么,她的旱冰滑得非常好,说不上是身轻如燕,但可以在不摔倒的情况下做出十分优美的动作,她还喜欢和朋友一起比赛,赢家总是她。她,是个勇敢的女孩。除了被感动,她几乎不掉眼泪。朋友们都把她当成保护伞。她不怕蜘蛛,不怕蛇,不怕老鼠,不怕黑暗。在朋友眼中,她有可以依靠的肩膀。
她,是个爱美的女孩。她的衣柜里,堆满了各式各样漂亮的衣服,没人的时候,她就会不停地在镜子前照来照去,摆出各种自认为好看的姿势,有一次,她偷偷地用小姨的口红把上嘴唇抹成桃红色,把下嘴唇抹成深红色,结果小姨回来,乐得倒在了沙发上。她,是个多愁善感的女孩。有一次,她过生日,好朋友送她很多礼物,并给她开了生日派对,她居然当着同学的面落泪。
朋友们以为自己办得不妥而惹她伤心,其实只有她心里知道,她是被朋友们感动了。你如果问我:“这个神秘的‘她’是谁?”如果你愿意为我保密的话,我会这样告诉你:“这个神秘的她是来自初一九班的相里祉祺!现在,她带着故事一样的经历来到这里,是为了交更多的朋友,学更多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