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1篇

时间:2024-02-10 07:32:07 投诉 下载本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1篇

第1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你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哪本吗?那就是——《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那你知道我为什么我这么喜欢这本书吗,请接着?赶驴础 我的原因是:这本书里有很多栏目。其中,“吹牛大王”是我最喜欢的栏目。而且,这本书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很多。 每个月的月初,我都盼望着新一期的《课堂内外.创新作文》。每次我们经过书摊,我都要问一问有没有这本书,如果有,我就让家人买。到了家,我就一屁股坐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翻着书页。看到好看、好笑的话,我就旁若无人的哈哈大笑。 这不,我写完了这篇作文,又要去书摊问老板:“书到了没有?书到了没有?” 瞧!我心急的样子,你们说,我是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呢?

第2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十分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十分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最终,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仅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我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那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最终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之后便回到了自我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第3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书架应该有门,但这门不能全是木头,不然成了大衣柜,里面装着啥都不知道,不利于查找翻阅,而且显得呆板;也不能全是玻璃,取书放书应该是件轻松随意的事儿,一整块玻璃装上面,让人总是揣着一份小心翼翼,而且冷冰冰地,显硬。因此,最好是带着木框的玻璃门,方便,耐用。 喜欢归喜欢,说归说,能真正拥有自己满意的书架和书房,毕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自己说了那么多要求、喜好,更多的也是过过嘴瘾。但即便如此,看书的人,还是会用不同的方式,给自己的书安一个家。翻阅魏小河的《独立日:用一间书房抵抗全世界》,就看到有那么一群人,拥有着自己或十分满意、或还过得去、或临时拼凑的书架书房,并拍了照片,与人分享。当看到有人用旧冰箱当书架、想看书了就在边上席地而坐时,我忍不住笑了出来,发自内心觉得那么可爱。想对这位朋友说:还是你会生活。 别具个性的书架书房的展示,是《独立日:用一间书房抵抗全世界》开篇的一部分内容,全书还有另外三部分,分别是一些读书随笔、一些独立书店的介绍、一些书单。都和书有关,用作者自己的话讲:这是一本关于书的书,这是一本读者写给读者的书。 虽然全书分了四个部分,但最吸引我的,还是占主要篇幅的那些读书随笔。根据所读书的类型,随笔分为六个章节:“不要和书谈恋爱”“且把记忆煮作粥”“突然瞎了怎么办”“有些好书,会是作者比书好”“一颗一颗发光的恒星”“让我们保持对世界的好奇,对美的赞许”。看标题显得模糊、花哨,其实,不妨这样对应起来:和书有关的书、带有历史感的书、讲述冷峻现实的书、喜欢的作者的书、喜欢的短篇小说书、风格清新的书。林林总总,推荐了50余本书。看得出来,作者喜欢阅读,还读得不少。 看这些读书随笔,蛮有意思。可能是自己平时有阅读习惯的缘故,对他人的读书心得,总有兴趣去了解一下,看看人家都读了些什么书。这就像是有位同道中人坐在自己对面打开了话匣子,不听一听似乎有点对不住自己。而且不仅如此,对面的家伙还是个年轻人,不玩高深理论的一套,除了谈谈书本身,还讲讲自己的阅读经历和生活经历,讲得不枯燥,娓娓道来,不时让人产生共鸣。不得不说,与这位同道中人,聊得还挺投机、挺享受。 读《用一间书房抵抗全世界》之前,就知道魏小河,还关注了他的公众号“不止读书”。但那么细致认真读他的文字,这是第一次,没想到就收获了“聊得还挺投机、挺享受”的体验。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做一名好的读者、特别是希望与他人分享阅读心得的读者,并非那么简单。 作者的文字不徐不疾,鲜有时下很多年轻人书写中都会自带的浮躁感,但又深深烙著甩不脱的时代印记。在谈及木心的《哥伦比亚的倒影》时,他是如此表达自己对散文的喜爱的:“每次看到这两篇文章,都会感到散文最美妙之处,它不似小说重造时空,不似诗歌直接飞入云端,它是赫敏手中的那块怀表,经由时间针脚的来来回回,模糊现在和过去,未来和如今,把我们带入如梦之境,而梦里我们知道,有一条潮湿的小路,可以回去。”在谈及短篇小说时,他又是这般描述自己的感受的:“毫无疑问,短篇小说更适合这个日益碎片化的时代,不是因为篇幅短小,而是因为在短篇小说中我们会遇到更多琐碎的、在大长篇中不被注意和处理的主题,并且这些主题已成为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用一间书房抵抗全世界》做书名,挺有力量,但总觉得“抵抗”这个词硬了一些,有着强烈的冲突感。也许,作者就是想强调阅读的意义所在吧。 关于阅读,个人觉得它就是一种消磨时间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有些人喜欢逛街,有些人喜欢打牌,有些人喜欢看电视,有些人喜欢玩游戏,而有些人则喜欢读书,大家的区别,仅仅是喜好不同,但都生活着,享受着。同时,个人觉得阅读确实也有着许多难以被复制和被取代的、可以令人心驰神往的好处:会让人学到各类知识、体会到许多不同的经历,会让人学着安静地面对自己、更多地思考,会让人内心充实、腹有诗书气自华。正如作者自问的,“没有阅读,我要从哪里去获取那么多迷人的想象和精彩绝伦的思考,去了解世界之大以及我之渺小?”

第4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莫过于《大爆炸——宇宙通史》了。这是一本非常科学但通俗易懂的书。

这本书,在几年前就已经来到我家。

六七岁时,我几乎还看不懂这本当时觉得很深奥的书。但我喜欢看书上的那些图片,时间长了,那些图片便引我浮想联翩:图片里的东西叫什么名字呢?他们是怎样形成的呢?……

大概二年级左右,我已经差不多能看懂了。这时,这本书已经是我的一位好朋友了。我常常趴在床上,目不转睛地看这本书,一看就是一两个小时。吃饭时间到了,任凭父母怎么叫我,我都不为所动,依然沉迷于书本之中。那时,每一段文字在我眼里,亦不是汉字和符号的`组合,而是一扇扇通往知识宝库的大门。“吃饭啦!”耳边突然响起老爸有些不耐烦又有些发怒的声音,“你都已经看了快两个小时了!”“啊?”我这才从书本的世界回到现实,沮丧地跟着老爸走。快出卧室时,我还恋恋不舍地朝还未合上的书瞄几眼。

这本书越来越吸引我,我时不时会拿出来翻看。三年级暑假,我去了北京天文台。听了那里的讲解,我几乎都可以在脑海里把书里相对应的内容找出来。火星、金星、月球、太阳甚至黑洞,这些信息就像存了“死期”的钞票,一旦进入我的脑海,就不会轻易消失了。

很多年来,许多我曾经很喜欢的书都已淡出我的脑海,被我遗忘,但这本书就像一位知音,一直伴随着我,不曾离开。这本书就像一位良师,更像一位能随时请教的智者教会我很多很多。

第5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同学们,你们都有自己喜爱的东西吧,女孩子可能喜欢洋娃娃,而男孩子可能喜欢小汽车这类玩意儿。可是你们知道我喜欢的是什么吗?我悄悄告诉你们吧:那是一本书。一本让我懂得什么是喜、怒、哀、乐的书。它让我时时记住要尊重关心别人,让我知道探索的快乐,让我知道了付出而收获的喜悦。

例如《小小贺卡传真情》中的“我”因为同学缪永芳把最心爱的画片撕坏了,所以很生气,一怒之下,竟说出了这样一个字“滚”。就是因为这样一个字,从此,“我”便和缪永芳恩断义绝。就是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她们之间美好的友谊便破碎了。而且又因为“我”送了一张平淡无奇的生日贺卡,她俩又和好如初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认为:如果文中的“我”那时侯能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尊重,或许她们就不会这样了!但又因为这样,我和缪永芳的友谊才更加坚固。所以呀,在任何时候,我们大家都应该为别人着想,要心里面装着你、我、他,要懂得尊重别人。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更加和谐、愉快。

又比如这一篇文章《橘子的神奇路程》,小作者的妈妈想吃橘子,并且还是特别酸的橘子,当作者买好橘子后,她的好朋友却从半路冲了出来,死拉硬扯地拽着小作者去逛花园。小作者千方百计地逃脱好友的“魔爪”后,回到家,酸酸的橘子却变得甜甜的了。小作者为了搞清橘子的酸性为什么不翼而飞了,他又买了特酸的橘子来探索其中的奥妙。功夫不负有心人,小作者终于找到了其中的奥秘。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从中感受到了在小作者的身上,不仅有探索精神,更可以看出她对母亲的那份爱;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小小的实验,小作者得到了一份弥足珍贵的人生感悟:就如橘子一样,在我们人生中,也会发生许多摩擦,但是离去的只是少年的冲动与生涩,留下来的将是一辈子也享用不完的智慧与成熟。

再有就是,每个人不可能没有失败过,但只要你能记住“失败是成功之母”,只要你心中坚信“失败了一次,追求一千零一次”,那么你就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啊!快来翻读这本让你懂得人世间情感的书吧。哦,讲到现在,还没有告诉你们这本书的名字呢,它是《全国优秀作文选》。

第6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它是我们精神的象征!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唯有走进书海里细细品尝,才能找到真正的“宝藏”!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爱的教育》,是它指引着我找到了这座“黄金屋”!

这本书主要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有时还让人流下为之动情的眼泪,这本书不仅让你投进爱的怀抱!使你长大后不误入岐途,它会让你在爱的呵护下茁壮成长,长大后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因为爱上可以肓人的。每个故事中-----马可尔万里寻母的故事,曾经使我催泪而下,文中讲到了因家境贫苦,马可尔的母亲决定去外地打工,但不久之后母亲却了无音迅,父子二人每日以泪洗面,家里头想尽各种法联络母亲也石沉大海,终于 ,13岁的马可尔自告自勇决定去找妈妈。途中,他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 苦辣,终于找到了 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 息的妈妈,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是它教会要孝顺母亲的!使我学会感恩,更让我知道自己对母亲做的是多么微不足道!在一月故事中——《嫉妒》教会我不能有嫉妒心,学会宽容!在十二月故事中——《感恩》教会我要随时报着一颗感恩的心……是它教回了我许多人生道理!谁说这不是一座黄金屋呢?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无论哪能一章,那一节,都把“爱”表现得,淋漓尽致,让每一种爱都有被描写得那样扣人心弦,感人肺腑!如果你想走进充满爱的小屋,就走进这本书,它会用那扑朔迷离的故事温暧你全身!如果你的人生寻不到爱,就走进这本书,世上各种各样的爱你都可以细细品尝-------

让我们读懂“爱”,让“爱”的种子在我们幼小的心灵生根发芽吧!让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和谐美满,请你带着一颗圣洁的心融入这本书,融入这本我喜爱的书!

第7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十分喜欢看书,异常是喜欢看“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在看了她写的书后,我发现自我对《你是我的哥》,这本书情有独钟,百看不厌。

《你是我的哥》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家庭中的亲情纠纷。

从小丧父的少女可小如,在和妈妈、小哥一齐相依为命度过了四年时光后,又不得不接纳两位新成员;继父和继父带来的儿子。对于表面大大咧咧而内心十分敏感的小如来说,家里突然多出了两位男性,内心是十分不舒服的。尤其是大哥鲁奇,他虽然外表又酷又帅,可是性格十分桀骜不驯。每一天和大哥相处一室,忍受他的种种毛病和坏脾气,令小如心生烦恼。多少有些自私和偏心的妈妈,不善于调节儿女间的矛盾,所以,对鲁奇的厌恶,憎恶,构成了少女可小如日复一日的生活资料,直到鲁奇*离家去闯荡社会……

鲁奇的离去,最终使这个家有了一家人间的温馨。可是,小如的心境却没能平静下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逐渐理解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离别,什么是怀念,还有什么叫做珍惜。

看这本书,总能让我想起舅舅一家。2015年11月时,我舅妈的娘去世了,或许是因为妈妈的离世,让我舅妈明白了珍惜,珍惜身边在世的人,不要等他们走了,再来后悔,世上可没有后悔药。以前舅妈和我外婆——她婆婆间的关系不是很好,此刻,他们间有了融洽的婆媳关系。舅妈还会为了让外婆和她们一齐出去吃饭,不在家吃那些热了一遍又一遍的冷菜而用激将法,说:“如果你不去,那我也不去,陪你们一齐吃冷菜。”

我们也是一样,多去关心身边的人,不要等他们去世了再来是我不对,我该对你们好一些,这种话。在此,我呼吁大家:多多关心身边的人,关注长辈们的身体健康,把你的爱无私的献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高尚品德。

第8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山有路勤为,学海无涯苦作书。平时我们要多读书,他们都说多多益善,多读书就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多读书就能学到更多的本领,这样我们就学富五车了!

读了这么多书,大家一定有自己心中最喜欢的一本吧?王老师暑假的时候也让我们买了许多书,比如《宝葫芦的秘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这里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宝葫芦的秘密》了,张天翼写的,听说他写了好多童话故事,而且他的童话在儿童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听到这句话,想必他一定非常了解我们儿童,他写道儿童书有很多,比如他的代表作就有三本《大林和小林》《宝葫芦的秘密》《秃秃大王》。

他写的宝葫芦的秘密真的非常有趣,你看一眼就能深入其中,无法自拔,写出了宝葫芦的神秘,又写出了小作者和宝葫芦的秘密,他们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意见。就是。宝葫芦替小作者在花盆上挂上了许多的挂牌,小作者的爸爸回到家之后就开始提问小作者,一开始小作者讲的还津津有味,可是到了后来小作者就吞吞吐吐支支吾吾的从口中蹦出来几个字,我猜这是她的心里一定在深深的抱怨宝葫芦,里面还说他们发生了一场争执,宝葫芦还说要离开小作者呢!他一听到这话脸色大变,连忙解释道“不是那个意思,不是那个意思”,嘻嘻!这是多么有趣的一本书呀!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快来分享一下自己的书,让大家知道知道,你爱读什么书?

第9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文人墨客视书为好友,至宝。我虽不是什么文人也不是墨客,但也有喜爱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它真让我受益匪浅。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他笔下的鲁滨逊是一个任性的人,不从父命,当了水手。在一次风暴中,鲁滨逊乘坐的船被打破了,他被幸运的刮到了一个荒岛上,用尽所有的智慧做出了许多有用的工具,并驯养山羊,种植粮食,做出面包。最终使自己过上好日子。20多年后,回到了祖国。

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满眶的热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鲁滨逊不但要克服寂寞和孤独,还要战胜饥饿和疾病。并且要时时提防野人的突然袭击;但他始终乐观得面对眼前的一切,他的`这种精神感动了我。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我会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

《鲁宾逊漂流记》使我读到的见解是,人生不可能顺顺利利,一帆风顺,他总是会难为你,一波三折。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时候,就得学会面对现实,在绝望中找到希望,知足安命,增强与困难做斗争的决心与信心。“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正如鲁宾逊所说的那样:“我已学会多看看自己生活中的光明面,少看看生活中的黑暗面;多想想自己所得到的享受,少想想所缺乏的东西。这种态度使我内心感到由衷安慰!”

第10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夜深人静,独坐窗前,且听风吟。随手翻开一本书,桌角的台灯映着我静默的身影。透明的水杯中浮着几朵茉莉,回旋升起的白雾伴着纯净的香气,氤氲在周围。白日的喧嚣已抛开,心神宁静后,徜徉于文字间,胸腔里立刻填满了厚厚的充实和满足。

热爱生活的人必定喜欢音乐,我还想加一句,他们也喜欢书。书给生活带来的乐趣是无可取代的。我爱童话,因为它纯真的想像和真挚的感情伴随着我的童年;我爱小说,因为它精致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使我沉醉;我也爱读史,因为它壮阔的背景和折射出的人性光辉和兴衰荣辱使我深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心智的成熟,我读书的内容在不断改变、扩大。若问我最喜欢哪一本,还真有些为难。细细一想,应该是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吧。

最早接触这本书是在七年级,在看了《行者无疆》和《山居笔记》之后。九年级,我再读一次,与七年级的感受相比有了更多的理解。这本书是作者在讲学旅途中的经历和感受。由于余秋雨的特殊身份——中国文化史学者,本书毫无疑问地带上了浓厚的历史色彩,更注重人文山水。我是一个喜欢旅途又喜欢历史的人,《文化苦旅》正合我意。于是,静夜孤灯下,我和作者一起踏上远行之路。

走过道士塔,我悲叹辉煌的敦煌文化被愚昧的王道士拱手送到了国外;倾听急流浩荡的都江堰,我赞叹着仁慈智慧的李冰那穿越千年的指令伴和着江涛轰鸣;登上风雨天一阁,我把目光投向苍老的屋宇和主人范钦以冷峻的理性提炼出的文化良知;穿过密层层的柳林和蕉丛,我在新家坡的小岛上审视这块漂泊者的土地,凝望着心系家乡的游子挥手的身影……

在读《文化苦旅》时,思绪渐渐飘远,看着景物,追溯历史,心情沉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影响我年少的心绪,只知道厚重的历史文化感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其深刻的内涵值得我去感知,去品味,去融合。

书,为我打开一扇奇异的窗口,让我与大师对话,为人生奠基。爱读书,使我享受了文字之美,体验了语言之乐。在灯下为生命阅读,永远是一个人最美的姿态!

第11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一踏进暑假的台阶,我就要求爸爸、妈妈带我到肇庆广百书店看书,他们见我这么好学也乐滋滋的,便同意了。我心里乐开了花。

一到书店,只见里面人山人海。我迫不及待地跑到放小说的书柜旁边,随手拿起一本书,名叫《说出烦恼,我错了吗》。

这本书特别适合为人父母和青少年看的。因为它的主要内容是讲述现代的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态,但与子女缺乏沟通而产生的矛盾和应该怎样对待。

我看了第一篇文章便爱不释手了。里面的内容是讲一个上普通中学的学生,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很自信,学习成绩非常优秀。他的父母要求他一定考上重点高中,结果只差两分没考上。差一分要一万元,他的父母还是义无反顾的把钱交上去。自从上了重点高中,他认为自己不是靠真本事进来的,低人一等。老师要求很严格,高一就要把三年的功课做完。而他的父母也要他三年上三个台阶。。他很疲劳,失去了自信,成绩直线下降。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教育,明白了很多很多做人的道理:孩子走的路,父母不能代替孩子走;孩子的理想,父母不能帮孩子实现;父母不能阻止孩子的好理想。应该因才施教,否则适得其反。

一踏进暑假的台阶,我就要求爸爸、妈妈带我到肇庆广百书店看书,他们见我这么好学也乐滋滋的,便同意了。我心里乐开了花。

一到书店,只见里面人山人海。我迫不及待地跑到放小说的书柜旁边,随手拿起一本书,名叫《说出烦恼,我错了吗》。

这本书特别适合为人父母和青少年看的。因为它的主要内容是讲述现代的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态,但与子女缺乏沟通而产生的矛盾和应该怎样对待。

我看了第一篇文章便爱不释手了。里面的内容是讲一个上普通中学的学生,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很自信,学习成绩非常优秀。他的父母要求他一定考上重点高中,结果只差两分没考上。差一分要一万元,他的父母还是义无反顾的把钱交上去。自从上了重点高中,他认为自己不是靠真本事进来的,低人一等。老师要求很严格,高一就要把三年的功课做完。而他的父母也要他三年上三个台阶。他很疲劳,失去了自信,成绩直线下降。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教育,明白了很多很多做人的道理:孩子走的路,父母不能代替孩子走;孩子的理想,父母不能帮孩子实现;父母不能阻止孩子的好理想。应该因才施教,否则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