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觉认真完成各科作业。一周内未完成作业次数(包括课外)达3次者,除补做外,班内严重警告,超过3次的家长须到校。作业独立完成,不抄袭,考试严肃,不作弊。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顶撞老师,不打骂同学,否则班内严重警告,情节恶劣,造成影响的家长须到校,直至交付校治安办并开除本班。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佩带首饰,不穿高跟鞋。不违章骑车,镇内学生不准骑车上学。自行车要做到“三有”(有闸、有铃、有锁)并有序排放,校内不准骑车,丢失学校不赔(校内条件有限)。
4、诚实守信,不乱花钱,不向父母或他人随意索钱。不乱购资料,可凭自愿原则由学校或各科老师统一购买,便于集体订正、批改、充分发挥资料效益。服从学校管理,注意饮食卫生,安全警钟常鸣。违规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请假须履行规定的手续,一天以上家长签字或电话请假。每周迟到或早退达2次者班内严重警告,超过3次家长须到校。一学期累计10次视为“不合格学生”;无故旷课者家长必须到校。下午到校不得早于上课时间30分钟,放学在校不得迟于放学时间40分钟。
6、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有益的活动,对公物要爱惜,损坏一律赔偿,尤其是课桌凳和门窗玻璃。不在墙壁等处涂抹乱画。
7、课余时间不得进入游戏厅、网吧、台球室等不良场所;不得将游戏性东西及不良书籍带入教室否则无条件没收并请家长到校。
8、专心听讲,严守课堂秩序,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违纪一周达三次者班内严重警告,达五次者家长必须到校。
9、认真值日,积极劳动,无故缺一次,加罚一周。讲究卫生,要常洗头,勤换衣,教室内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注意用眼卫生,保护视力。
10、课间不准在教室内外嬉闹、吃零食;不准在教室内打乒乓球,不准在小店内逗留5分钟以上。超过三次班内严重警告,五次家长须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