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9 22:30:23 投诉 下载本文

公司管理制度

1、开车时要精力集中,保证充分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许超速行驶,不许强行超车和野蛮行车,在正常情况下,停车时不许急刹车,遇有路况较差要减速行驶,以免造成车辆损失,严禁无故绕行办私事。

2、车辆确需维修时,要先和领导打好招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并实性行零件以旧换新,如果在定点维修站修理,并且不立即结帐的,要填品凭证单,在凭证单上写清配件名称、价格和功用,修理工签字,凭证单带回后经主管领导审批、财务结帐,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修车。

3、未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出车或外借他人,不许拉私活、中途捎脚带客,不许酒后驾车,开车时不许用手机和朋友聊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司机本人负责。

4、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各种证件,如有丢失由司机按价赔偿和补办。

5、车辆停运后,有闲余时间,司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情况下,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6、做好行车记录,节约用油,加油时要有车人在场,没有特殊情况两日内报销,如发现燃油外流,扣发当月工资并根据情况从重处罚。

7、必须熟知交通法规,认真学习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接受交通检查。开车时系好安全带,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否则因违章行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个人负责。

8、司机应熟知所驾驶车辆各部件的性能,对车辆要经常进行检查和保管,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态,确保刹车灵敏有效和车辆安全运行。

9、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每次出车必须请示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车,各部门用车,由部门领导与主管领导联系,主管领导同意后直接通知司机。

第2篇: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所指的薪酬,是指定期发放的工资、福利及每年年终奖金。

第二条薪酬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制定薪酬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

第五条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员工工资分工龄工资、学历工资与岗位工资三部分。其中岗位工资依据岗位和技能确定,考虑员工所在岗位的价值;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和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来确定,考虑员工对公司的长期贡献;学历工资根据员工的正式学历水平来确定,鼓励员工提高教育水平。其中岗位工资根据不同职位类别特点,进行适当浮动,根据考核结果和业绩水平来确定最终岗位工资收入。

第六条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分配水平,即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第七条适用对象:本职度适用于所有的公司正式员工。

第二章工资体系

第八条工资体系采取五种不同类别: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相关的管理人员工资制;与营销业绩相关的营销人员工资制;与技术职能相关的技术人员工资制;与生产相关的生产人员工资制;与各项具体事务相关的事务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工资体系。

第九条实行管理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其工作业绩通过全公司的总体业绩来进行评估。这部分员工分成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其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的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一般管理人员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采购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发展部、质量管理部的工作人员、车间主任、车间调度、领料员、总务主管和食堂主管。

第十条实行营销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与合同量密切相关。这部分员工主要是营销部的人员。

第十一条实行技术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从结果和过程角度均不易评价,其贡献与其所拥有的技能相关。这部分员工主要是技术开发部和工艺部的人员。

第十二条实行生产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可以通过工作量来衡量。这部分员工主要是车间从事生产的人员,包括工长、工人和测试人员。

第十三条实行事务人员工资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他们的工作绩效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操作任务来衡量。这部分员工主要是行政部的人员,包括环卫工、维修工、司机和门卫。

第十四条总经理实行年薪职。其他人员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

第三章岗位工资结构

第十五条员工的工资结构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

第十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工作的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来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详细的工资等级表见附件。岗位工资在本工资等级内根据考核情况予以调整工资档次,达到本级最高档次后不再上涨。不同职位特点人员岗位工资按不同比例分为岗位固定工资和岗位浮动工资。

第十七条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员工在其他单位的工龄为每年3元,在公司的工龄为每年6元。

第十八条学历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博士400元,硕士200元,本科100元,大专50元。

第十九条所有人员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按月发放。浮动工资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得出。对不同的人员,浮动工资的比率和发放的方式不同。

第四章高层管理人员工资

第二十条总经理的实行年薪制。年薪总额由董事会确定(建议为10-20万元每年)。总经理的年薪=(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x12+年终浮动工资。(总经理如不实行年薪制,其浮动工资为年度利润分成。分成比例由董事会确定。建立为1-2%)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的岗位工资=总经理的岗位工资x100%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的年终浮动工资=年薪剩余x考核分数/100x公司年度利润完成率。(非年薪制下为:年度利润x利润分成比例x考核分数/100)考核分数由年终考核得分确定。

第二十三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x12+年终浮动奖金。

第3篇: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现场管理包括开工准备、施工过程管理、工程验收及移交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工程现场管理由工程部负责,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设计单位、造价管理部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并对项目监理的工作进行监管。

第二章工地会议

第三条工地会议包括施工进场预备会、工程部例会、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验收会(中间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会)和工程专题协调会。其中施工进场预备会、项目组例会、竣工验收会由工程部项目组组织,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和预验收会由项目监理组织。

第四条施工进度协调会根据具体内容可由工程部或项目监理组织。

施工进场预备会由工程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在预备会上由工程部总监介绍甲方项目组成员及职责、权限,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总监及对监理单位的授权,由工程总监宣布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总监介绍项目监理组成员分工职责及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然后由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项目部机构成员及分工。

第五条项目组例会

工程部例会定期召开,由工程总监主持,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项目组各专业工程师应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汇报,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并由工程总监和工地代表的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见。

第六条工程专题协调会

针对技术、设计、验收、工期、质安、纠纷等进行协调讨论并形成决议,由工程部不定期组织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工程部人员应参加由项目监理组织召开的工程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中间验收和预验收会、工程专题会议,并协调处理会议中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项目管理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制定工程部人员工作职责和主持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划、管理制度,经工程总监审批后生效。

第九条工程部负责办理与现场施工有关的外部审批手续,做好与*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第十条确定施工单位后工程部应按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及时安排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开工前工程总监代表建设单位签署开工报告。

第十二条参加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详细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审查,凡是会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案、技术措施应经工程部批准并填报工程成本增加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分级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三条参加对重要结构的隐蔽验收,组织监理、设计部门对重要装饰工程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施工的项目样板确认,并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对照样板的执行情况,在竣工时应按样板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部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跟踪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施工质量,督促监理组对材料、器具的选样、进场、检测和隐蔽工程按规定和规范进行验收,掌握工程现状并向工地代表报告。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工地代表应向工程总监报告。

第十五条现场发生设计或技术问题时,工程部工程师负责通知设计人员到场处理,并跟踪办理现场技术联系单和设计变更的确认手续。

第十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监理组提交的监理规划、监理简报及对外报送的专题报告,并督促检查监理组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做好“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部定期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规范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整改,重大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十八条工地代表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和签署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并按照公司的增加工程签证管理程序办理签证的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工程部负责协调现场总、分包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工程部成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预验收,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后,由工地代表负责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物业接收方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在移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工程部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组织移交。

第四章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措施,同时报告监理及工程部,工程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向工程总监及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四条一般事故由项目监理总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地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员共同分析原因,责成事故责任方写出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检部门、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重大事故时项目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出具处理结果的书面文件,监理公司负责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送项目组。

第五章工程现场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程部应注意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并根据文件档案资料性质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归档。

第二十八条工程部应对往来文件资料进行收文、发文签收。

第二十九条工程部应建立项目管理日志,重大项目应每月定期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提交项目管理简报。

第三十条工程资料应安排专人保管并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工程部成员应保证到现场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一半,并在节假日根据工程的需要安排相关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值班,项目工程师离开现场须经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条零星工程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