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30 07:19:24 投诉 下载本文

商场管理制度

第1篇:商场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1)维持车场出入口秩序,保证车道畅通;

(2)车场进场秩序维护员须熟记车场守则,对进入车场的租赁客人,要热情有礼;

(3)车辆停泊后要求司机熄火将贵重物品取走,关好门窗。

(4)车场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车辆;分清是否固定车并对号停泊;编号外的地方禁止停车;送货车辆要停泊在指定的货车停泊位;停车不能压线。

(5)固定车位不能安排其他车辆停泊;固定车离开后要将障碍锥标志放在固定车位上。

(6)禁止无关人员玩弄车辆及停留于车场。

(7)搬运人员,施工人员在车场工作,需申请并做好登记,进出物品需有秩序维护班签发的放行条,方能放行。

(8)禁止送货或搬运人员在车场闲坐、躺睡应劝其离开。

(9)熟记固定车位及月保车车辆,公司车辆牌和司机。

(10)停车场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确保场内的车辆安全出车。

(11)车主丢失停车证卡的凭车辆执照取车,并做好登记无停车证卡,又无车辆执照的一律不得取车,以防车辆丢失。

(12)防止停放的车辆被骗取走或被盗,发现可疑人员或车辆及时上报级。

(13)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班长、主管前往处理。对车场的设备损坏及卫生情况要及时上报秩序维护班长。

(14)不准在停车场内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洗车。

(15)车场管理员定时巡查车辆及登记车辆停泊车位号码,指挥车辆出入及管理卸货区秩序。

(16)对卸货车辆有权检查其送货单,禁止非卸货车辆进入卸货区,并督促卸货车辆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要求卸货车辆尽快卸货,离开车场。

(17)注意取车和停放车辆的秩序,特别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会出现停车和取车混乱,因此,要求取车和停放车辆的车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谦让,注意安全。

(18)对进入卸货区车辆进行指挥,维持卸货区秩序。

二、室外停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1、免费车辆的使用: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物业服务部安排秩序维护班长发行免费卡。

2、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3、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物业服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3)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物业服务部部备案,同时知会秩序维护班长车位出租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发行月票卡。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秩序维护班长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A: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B: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秩序维护班长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并交纳卡费。

4、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场范围内向车场管理员取得泊车票进行停放车辆。

(2)车辆选择车位泊好,检查车箱内无贵重物品后锁好车门,离开。

(3)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车厂管理员指挥)

(4)离开车场时,司机应主动到车场管理员处缴费。

(5)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停车场,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6)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2元/小时收取。

5、卸货车辆使用方法: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持驾驶证换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服务;半小时之内享受免费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换取驾驶证或持时租卡到车场管理员缴费。

6、停车场保安维护

停车场内特设1名秩序维护员负责巡逻,维护车场秩序及治安及协助车场收费人员进行管理;

24小时闭路电视及录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维护员负责,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立刻通知车场秩序维护员及班长前往处理。

停车场周边应加设护栏装置,便于日常管理。

7、摩托车使用方法

摩托车进场后,由停车场管理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妥善保管;

(1)摩托车出场时,需由车场管理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存放费方可离场;

(2)摩托车主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每月存放费30元/月;

8、车场清洁管理

(1)保持车场内各种标志牌、指示牌干净无灰尘、蜘蛛网;

(2)停车场之清洁由负责一层大厅的保洁员执行,每天定期清扫地面2次,其余时间保持地面没有垃圾、积水。

三、室外停车场应急措施

1、室外停车场发生火警--需即时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报警。

如火势较小,可以即时用灭火筒进行扑救;

如火势剧烈,难以控制时,则协助其他人员疏散撤离。

2、如遇车辆失窃: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保安部报警,在警察未到达现场之前先用围栏围住现场守候,同时给失主作简单记录。

3、车场发生水浸

应准备一定的沙包,以作应急之用;如发现水浸,应即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及维修人员,进行紧急排水;调派人手用沙包进行堵截水源;如遇水管爆裂,马上到水制房关闸。

4、车场发生车祸

如发生人员损伤,需马上打“120”电话叫急救车;保护现场,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主管或报警;对现场进行拍照留底;疏导其他车辆,免致车道堵塞。

5、如遇与客户纠纷时

及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如实汇报双方损失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确定处理方案;尽快恢复车场正常运作;将事件报告及时反馈给物业服务部主管。

6、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

先知会秩序维护班长,同时报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达后上前盘问。

7、发现可疑物品

发现可疑的`物品,请不要搬动,可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处理。

四、停车场收费员工作细则

在出口处设置一名收费员,专门负责车场的时租车辆收费工作。

(1)车场收费员需熟习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与程序的操作;

(2)对卸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发给卸货车辆停车证;

(3)注意车道出入口的车辆情况,随时与车场保安保持联系。

五、室外停车场管理守则

1、进入车场

(1)必须遵守停车场内行车速度;

(2)一切车辆进入车场必须遵守车场保安指示或路标指示;

(3)遇有轮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候服从保安员指挥,严禁超越前列车辆。强行进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4)除非必要,不得响号。

2、离开车场

(1)在停车场出口,视情况需要,保安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司机出示该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载货时驶离本停车场,应出示本车厂认可的放行条;

(3)出闸时,严禁不听指挥,强行驶离;

(4)车辆缴款放行后,需尽快离场,以免阻塞车道。

3、使用车场

(1)泊车不得超越一个车位;

(2)泊车妥当后请马上关引擎;

(3)泊车不得超越指定界线;

(4)用户应对自己货物负责,装卸货物应快捷,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上落货区;

(5)泊车与泊车证显示车位相符,严禁乱停乱放;

(6)泊车后司机应关好车门、车窗,取走车匙,贵重物品不应留置车内。如因大意造成之损失,物业服务部概不负责;

(7)使用车场卸货,货物应尽量堆放在卸货区内,并及时运走。严禁在车道内或卸货区外一切地方卸货。如有违反,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卸货,并责令违反在最短时间内使道路恢复畅通;

(8)车场内停泊车辆不准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如有违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该车辆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负责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9)一切司乘人员在车辆停妥后,应尽快离开车场;

(10)保持车场内整洁。

1、设置备品、备件、材料物资、工具的`明细帐。每月按出库、入库记录,定期进行核对,并做好出、入库报表。每月定期进行盘点,填写《库存物品盘点表》,将结果报工程部经理并存档。

2、库房钥匙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掌握,禁止其他人员拿钥匙到库房取物。未经库管员同意,任何人禁止进入仓库。

3、登记入库和领用情况。建立各种帐目包括出、入库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4、材料摆放位置应粘贴或悬挂制作好的卡片,货位应有材料标签注明,库内应设有平面布置图。

5、仓库内各种材料、备品、备件,应按专业、规格、大小分门别类上货架、货台并且摆放整齐。备用材料较少的,可将备品材料按品种、规格分类摆放在备品材料柜内。

6、库房内严禁吸烟,并配置灭火器,保持库内整洁。

7、保证每月的材料供应。库管员应及时提出采购计划及建议。

8、日常维修所用低值易耗材料,以旧换新,由领用人填写《领料单》由当值主管(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发放。价值较高的材料、新安装设施以及对商户服务所用的维修材料,必须经工程部经理签字批准方可发放。

9、维修更换及损坏的物品应交回库房,由库管员与公司采购部门共同处理。

10、任何人不得将公用财产据为已有。发现材料丢失或人为损坏时,应及时报告经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3篇:百货商场仓库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部门

企业设立专职采购员,隶属企业财务部管理,接受财务及其它部门的监督,全面负责企业的采购工作。

二、采购部工作基本要求

1、所有采购项目均需店长及总经理批准同意。

2、所有采购物品均需比较至少二家及以上的价格和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至少有三家供货商提供报价单。

3、所有采购物品的品质须保持一惯稳定。

4、采购部工作人员须对自己采购物品的价格和品质负责。

5、所有供应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品采购部须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有人员变动时须全部列入移交、上述资料及采购人员自购物品价格信息采购部每天须录入至采购部价格信息库。

6、采购部禁止采购任何未下申购单的物品,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报销。

三、采购监督

采购成本的控制由财务部、采购部、使用部门共同完成,平时各部门应及时到市场上了解价格行情,以促进企业采购成本的控制与监督。

四、供应商管理

1、财务部应定期(每月或每季度)牵头,组织财务部、使用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淘汰部分不合格供货商。

2、选用供应商角度采用1+2+N原则,所谓1+2+N是指一类商品一个主供应商、2个辅助供应商、N个考察供应商。这类商品只有一个主要供应商,大约70%的物资从他手中购买。2个辅助供应商提供大约20%的物资,一旦主供应商出现问题能有其他供应商立即顶替。数量不限的考察供应商既是辅助供应商的后备力量,也使企业在采购极其特殊物资时无购买死角。

3、采购部要做好同供货商的联系和接待等工作,维护企业形象。

第4篇:商场保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保安制度。

第二条保安人员的服勤,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三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服勤时间,由保安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保安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保安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保安课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经副理以上人员由保安登记进出。

第九条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条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保安签认后之放行单由保安室按顺序装订保管。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第十六条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条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第十八条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四)车辆管制

第二十一条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五)紧急事件之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5篇:商场管理规章制度

一、仪容仪表

1、仪容

(1)员工发型端庄、文雅不染黑色以外的颜色,女员工披肩发必须用发卡或发带系好;男员工发型要求前不遮眉,后不压衣领,两侧不盖耳,不留胡须、大鬓角。

(2)女员工淡妆上岗,清新、自然,禁止浓妆艳抹,且不得在卖场化妆。

(3)保持个人卫生,常洗澡,勤换内衣。

(4)保持口腔卫生,上岗前不得饮酒、不得吃带有异味的食物。

(5)禁止涂染指甲,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2、仪表

(1)着工装上岗,要求工装整洁无污迹,衣扣对齐,裤线烫直,领带(领花)打正;不得挽袖、卷裤脚。

(2)工号牌必须明显、端正地佩戴在左上胸,不准佩戴他人工号牌上岗。

(3)女员工着裙装时应穿接近肤色的长筒袜,男员工须穿深色袜子。

(4)上岗应穿黑色低帮皮鞋,并保持光洁;鞋跟高度男鞋不得超过3cm,女鞋不得超过5cm;禁止穿破旧、变形的皮鞋或休闲、时装、厚底、运动鞋,严禁拖踏。

3、饰物

(1)女员工上岗时,最多只戴一枚戒指、一副耳钉(直径不能大于1cm)及一条项链(只限于金银饰物,不可戴时装类饰物,不得露在衣领外);男员工只能戴一枚戒指(宽度不得大于1cm)。

(2)从事首饰销售的人员,不得佩戴任何饰物上岗。

(3)手表式样不得过于夸大、鲜艳。

(4)不得佩戴有色眼镜上岗。

(5)除公司规定外,不得佩戴与工作、身份无关的其他徽章及物品上岗。

二、服务用语

1、语调亲切,音量、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

2、讲究语言艺术,根据顾客的身份、年龄、性格的.不同,使用不同用语;称谓可用“女士”、“先生”、“小姐”、“小朋友”等;对年龄较大的以长辈称呼。

3、顾客光临时,应点头致意“您好,欢迎光临华宇购物中心!”;需要顾客等候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稍等”;接待等候的顾客时,要先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4、展示商品时,应主动介绍,可以说“您看这种款式合适吗?”当顾客选定一种商品后,要说“您还需要别的吗?”;当顾客挑选后表示不买时,应说“没关系,欢迎您再来”。

5、当顾客所需商品暂时无货时,要抱歉地向顾客说“对不起,现在暂时无货,请您留下电话号码,有货时我们及时通知您”;同时可以向顾客推荐其它同类商品,“对不起,您要的商品暂时无货,您看这种可以吗?”。

6、顾客前来退换商品,对符合退换规定的,要热情给予退换,可以说“对不起,让您又跑了一趟”;对不符合退换规定的,应耐心解释,讲明理由,“对不起,这种情况按规定不能退换,请谅解”。

7、送别顾客可以说“您走好,再见”或“谢谢,欢迎再次光临”。

8、劝阻顾客要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可以说“对不起,请不要”。

9、遇到刁蛮顾客,应保持冷静,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不顶撞;若不好处理,可移交楼层管理部。

10、遇到顾客撕开商品包装,应告诉顾客“对不起,影响了二次销售,希望您能购买”。

11、顾客之间发生争吵,应出面调解,语言委婉,以免影响其他顾客购物;如调解无效,及时通知保卫部处理。

12、当顾客所提问题不便回答时,应告诉顾客“对不起,这不是我们的职责范围”。

13、服务忌语

(1)有损商场信誉和形象的话不说。

(2)有损顾客人格和自尊的话不说。

(3)刺激顾客、激化矛盾的话不说。

(4)方言土语及“喂”“嘿”等代替称谓的话不说。

(5)夸大其词的话不说。

(6)在服务中,绝对禁止从语言、行为中表现出对顾客的不耐烦。

(7)在服务中,应如实说明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不得做引人误解的宣传或做不负责任的承诺。

三、行为举止

1、标准站姿:脚跟并拢、脚尖成60度站立,挺胸、收腹、沉肩,双臂自然下垂放在身体两侧或腹前交叉(左手放在右手之上),头部端正,目光平视前方,自然轻松,保持微笑;不得前仰后合或倚靠他物,不得兜手、叉腰、抱肩或背手;不得东张西望、摇头晃脑或愣神。

2、鞠躬:分15度和30度;保持标准站姿,一般迎送客用15度;需表示特别感谢时用30度。

3、行走姿态:行走应轻快、矫健;挺胸收腹,目视前方,两肩平齐,步态自然大方;不得摇头晃脑、左顾右盼或晃首过高;不得手插口袋或打响指;不得勾肩搭背;不得在商场随意跑动。

4、引领顾客:走在顾客前方一侧,距离不宜过大,并以余光回顾顾客是否跟上,拐弯处应回身以手势引导;对迎面而来的顾客应侧身礼让,不近身(20公分)、不超越同行的顾客;不与顾客争道抢行(因事需要超越的,要礼貌致歉)。

5、接(打)电话

电话铃响两声内接起电话并问候:“您好,华宇购物中心xx部”,不得因接电话而对顾客置之不理,不打私人电话或电话聊天。

四、柜台纪律

1、不准在商场内扎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干私活。

2、不准在商场内会客待友、吸烟、喝水、吃东西。

3、不准使用服务忌语,严禁与顾客顶嘴吵架、辱骂顾客。

4、不准因上货、结帐、点款而冷淡顾客。

5、不准趴、蹬、靠、坐柜台或货架,不得托腮、抱肩、叉腰、兜手,不做不礼貌、不文雅的动作。

6、不准私分抢购紧俏商品。

7、不准代存私人物品。

8、不准坐岗(特殊岗位除外)、串岗、空岗。

9、不准将私人物品带入卖场。

10、不准将顾客丢失的物品据为己有。

11、不准为个人方便,使用所售商品或样品。

12、未经许可不准随身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上岗。

五、柜台售货服务要求

1、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标价签应注明商品编码、品名、规格、单位、产地、等级、计量单位、零售价等。

2、需调试的商品,出售时要开箱验机,因未开箱验机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3、贵重商品在销售中,营业员要实行一对一服务,不准一人接待多位顾客,在选择比较时,台面上不宜超过两个样品;如数量较多时,应选好一件收好一件,待付款完毕,再让顾客确认。

4、不准搭配商品出售。

5、不准代卖私人物品。

6、对滞销及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应及时上报,并按批复意见进行下架返仓或削价处理。

7、对于商品的调变价,必须在变价日营业开始前完成变价工作。

8、试销品、削价品要有醒目标识,并明确告知顾客一些退换规定。

1、没有执行公司下达的促销方案及产品调价要球,出现的差额,导购员将按原额补足差额,发生2次者,公司将再进行扣发3天工资的处罚。发生3次者,除赔偿外,公司将辞退该导购员。此罚款在当月工作中扣除。

2、各专柜产品脏污率为当月销售额的1%,超出额定率,导购员将进行赔偿,赔偿金为零售价的7折,每月脏污率不作累计,当月处理结算。

3、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每天没有报销售给相关业务主管的营业员,每次将扣10元进行处罚,超过3次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此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专柜遗失货品,遗失率超过1%,无论何种原因,导购员必须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产品零售价的7折。

5、对于弄虚作假、虚报销售、盗窃公司财物、向外界透露公司事宜的导购员,一经公司发现立即予以除名处理,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6、上班迟到早退(以商场上下班时间为标准)或违反商场制度,接到商场有关人员投诉,除商场处罚外,公司在扣发2天工资。

7、专柜内的礼品、礼品盒、货品袋、道具、玩具等皆为公司财产,导购员不能遗失及挪为私有,如有恶意损坏、遗失,必须按照公司成本价进行赔偿,并处于扣发一天工资的惩罚,市场部发放的礼品登记单必须严格填写,导购员在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

8、所有报表必须按时制作并上交公司,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按时未交者,少一份报表或报表发生一个错误的则罚1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