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规章制度

时间:2024-04-11 07:15:19 投诉 下载本文

奖罚规章制度

第1篇: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一、美容院的规章制度

1、遵守*的法律,严格执行美容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分配调动;

2、员工应该关心美容院的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

3、爱护美容院各种设备;

4、员工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忙,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监督;

5、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热情待客,举止大方;

6、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代他人签到;遵守美容院的考勤制度;

7、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喝酒、大声喧哗;

8、服饰要整齐;

9、不准向顾客收小费,假公济私;

10、节约用电用水;节约美容化妆品材料;不得浪费;

二、美容院日常管理制度

1、定期培训制度;

2、化妆品与仪器设备使用制度;

3、定期开会制度;

4、岗位责任制度;

三、美容师工作程序

1、上岗前做好美容师的个人卫生;

2、穿好工作服,配戴好卡片;化淡妆;

3、将自己所要工作的用品、用具、化妆品等备齐,并整齐地放在工作推车上;

4、调整好美容床位高低,更换好床单等;

5、礼貌待客,主动微笑向来客介绍美容院服务项目;

6、吩咐客人将物品寄存好;

7、将自己双手用酒精进行消毒;

8、询问客人需要做什么项目,并做好建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任务;

10、欢送客人。

美容院的卫生要求

卫生的基本知识

1、细菌是一种微生物,几乎存在于任何地方。如果有一定的温度、湿度和营养的条件就会大量地繁殖,细菌进入人体的主要通过皮肤伤口、口腔、鼻腔、眼、耳等;

2、保持清洁卫生;

3、消毒:消毒有煮沸消毒、蒸汽消毒、干烘消毒、紫外线消毒、化学消毒等;

美容院的卫生消毒

1。煮沸消毒:将洗净的毛巾、美容衣、床单、美容工具等直接煮沸20分钟,可将细菌全部杀死。

2。烘烤消毒:主要用于消毒毛巾,将洗净晾干的毛巾放入红外线烤柜内消毒,用时取出,具体操作看烤柜说明书。

3。紫外线消毒:主要用于消毒美容器具及净化室内空气。器具也可经肥皂水洗净后再经清水洗净后擦干后在紫外线下消毒,包好备用。

4。酒精消毒:用75%酒精溶液主要用于消毒剪刀、暗疮针、2%的碘酒溶液主要用于皮肤及小伤口等消毒。

5。过氧化氢消毒:3%过氧化氢溶液用于清洗皮肤及伤口。

6。新洁尔灭消毒:0。1%的新洁尔灭溶液用于浸泡各种器械也可消毒皮肤。

美容院的经营管理各家有各家的管理方法和自己的所定的制度但总的原则是:

1、要有定编定岗定制度:不管美容院多大都需要制定员工编制和员工岗位责任制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如服务记录制度、收款制度、产品销售提成制度等);

2、经营的几条原则:一美容院要有人情与产品销售理念原则;二要让员工树立客户永远是上帝的原则;三是要有小美容厅大作为的原则;

3、基本的经营三要素:成本、销售、利润

(1)成本:包括美容院经营费用、美容用品成本、员工工资、其它额外开支等,其中经营费用包括固定开支(房租、贷款、员工工资、保险费、仪器折旧费等)与非固定开支(包括水、电、煤气费、税金、其它额外开支等)

(2)美容院的销售原则:

a、广告宣传销售原则:广告要根据自己能力做,主要有宣传手册、宣传画、招牌广告、灯箱广告、报纸、广播、电视等,关键要在公众中树立品牌效应,让更多人知道你的美容定位。

b、美容厅内外促销原则:美容院为了提高知名度,常常在美容院门口或外面公众广场做些促销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向过往顾客免费讲解皮肤护理知识、免费测试皮肤、向客人推荐美容护肤品(有的可免费使用赠送品或材料)、当场示范演示、并发放服务优惠卡(包月、包半年、年等)。

c、定价原则:定价原则主要考虑如下几个因素,行业价格因素、消费者承受力因素、服务成本高低因素、基础成本(护肤用品、水、电等)因素、国家政策因素、美容院所处因因素等。

d、美容产品的成本控制原则:产品成本控制包括控制产品存货量(尽量采用代销)、减少浪费和消耗、实行产品使用登记制度等。

e、成本核算原则:美容院的成本核算分两部分,一是直接用于顾客美容服务中的美容用品的核算,二是直接在美容院销给顾客的美容用品的核算。前者成本核算可直接计到服务项目中,一般要计算一下美容用品成本百分率m%(m%=当月或日美容用品成本/当月或日营业额x100%);后者售价则用公式:售价=进货价格/1—加成率

(加成率可根据美容院的档次、服务人员服务素质、产品档次以及行业价格因素来定出美容院自己的加成率)。

第2篇: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3篇:奖罚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含课间上课迟到)。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教师有以下行为者:

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

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

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

④、有体罚学生者;

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

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

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

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

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

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1、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聚堆闲聊、打闹。(扣10元)

2、桌面、地面、机器卫生不干净、凌乱,(按职责处罚5-10元)。

3、上班时间上网,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给予警告并处罚10元,第二次发现扣除当天工资,多次发现给予开除处理。

4、全勤,所有员工就职满30天后开始计算,全勤奖为50元。

5、上班迟到10分钟内给予警告并处罚10元;迟到2小时不请假者扣除当天工资;不请假不来上班者按旷工计算;一个月迟到3次开除处理;3天或3天以上未上班、未请假者当自动离职,并扣除所有工资。

6、地板未及时打扫,有烟头、其他杂物等,厕所未及时冲洗、拖净。(扣5-10元)

7、拾金不昧,拣到客人遗留的物品及时上交者。奖励5-10元

8、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和客人争吵(扣10-20元)

9、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受到客人表扬者。奖励5-20元

10、顾客投诉员工。(视情节轻重罚20-50元)

11、交接班检查卫生、设备情况,并做交接记录,未做的(处罚5元)

12、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提出在工作、不可超过3分钟)、会客等等影响工作者。(扣5-10元)

13、收银员一天发展会员数大于20人。奖励10元

1、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2、管理*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3、欺骗或骚扰客人;

4、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山庄秩序见义勇为的;

5、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7、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8、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9、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10、工作时干私活;

11、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12、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13、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14、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5、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16、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17、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18、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9、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20、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21、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22、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3、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4、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25、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26、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27、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28、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29、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30、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31、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32、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33、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34、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5、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36、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37、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38、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39、不参加酒店或*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40、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4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42、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43、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44、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45、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46、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47、管理*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48、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49、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50、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51、管理*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52、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53、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4、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55、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56、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57、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58、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59、为其他员工打卡;

60、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1、拾金不昧;

62、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山庄的事件的;

63、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6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65、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66、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67、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68、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69、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70、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71、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72、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7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74、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75、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76、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77、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78、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山庄挽回重大损失的;

79、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80、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81、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82、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83、偷窃行为;

84、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85、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86、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87、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私自使用客人用品,将酒店物品擅自拿出酒店外(除有经理级以上批条外)根据价值10倍罚款,并给予书面警告

2、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3、传播淫秽收刊或黄色录像带等立即开除。

4、利用来记登记,敲诈客人钱财,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5、上班时间讲家乡话。

6、客房部处罚制度

7、事假必须24小时前申请并报经理级以上说明原因,批准生效方可,否则当旷工处理,严禁电话、信息请假。

8、未经客人同意,随便翻动客人物品,书面警告处理。

9、因工作入房不敲门,不报明身份。

10、拒绝酒店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11、完成本职工作杰出作用,榜样作用(好的方面,并分季度评选)。

12、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13、上下班不到服务中心签到、签退,代人签到、签退。

14、个人卫生差者(女:不化妆,扣当月服务费,长指甲,长发过肩,涂指甲油,浓妆;男:长发,指甲过长,留胡须,有异味)。

15、未经上级批准,擅自调班,调休,当班者与替班者均作旷工处理。

16、侮辱、谩骂、恐吓他人,与客人吵架立即开除。

17、组织及煽动罢工、斗欧、聚众闹事者立即开除。

18、交班不填写工作记录或交班不清。

19、为维护国家财产,他人及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20、公共卫生区没有达到标准(包括楼梯,走廊)有拉圾、污渍、水渍、当班次每人受罚,领班加倍。

21、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无故推辞。

22、工作不主动,懒散者,重犯双倍处罚。

2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他人声誉,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4、服务不主动,不热情,受客人投诉者书面警告。

25、未按要求填写各类表格、报表。

26、因工作失误造成客人投诉或与客人发生争吵,根据不同程度而作出不同类别处理。

27、做完房后不锁门,不锁窗。

28、在房间,服务台坐着,谈笑。

29、上下班不穿工衣、工鞋、袜、不戴工牌,仪表不达要求者。

30、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确有成效者,根据成效大小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31、团结同事,尊重上司,发扬酒店文化突出者。

32、上班时不在指定工作岗位,擅自离岗,下班在酒店营业区内闲游。

33、处理事情独断专行,不请求汇报给予书面警告。

34、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立即开除。

35、无故进入客房(不属于自己清洁范围的)。

36、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立即开除。

37、连续旷工三天或一月内累计二次旷工,作自动离职或开除处分。

38、拾金不昧者。

39、招接嫖客,介绍暗娼者,立即开除。

40、奖励

41、被经理、总监查出房间卫生,公共卫生不合格,处罚当班服务员,领班加倍。

42、休假期满,不按时返回者,三天内作旷工,过三天者自动离职处理。

43、见到客人或上司不主动打招呼,不问候。

44、上班时间看报、吃零食、写信、聊天、听音乐、打私人电话,干私活者。

45、迟到、早退、以到岗时为准,30分钟内口头警告,超过30分钟作为旷工一天处理并作书面警告。

46、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除赔偿外给予书面警告。

47、病假一律要有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病假单,否则作旷工处理。

48、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或不作正常遗留物品手续者给予书面警告。

49、站立时靠墙,接电话时背向客人或有不雅动作。

50、偷盗酒店或客人、员工财物者立即开除。

51、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立即开除。

52、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财物损失,短缺,原价赔偿外并给予书面警告。

53、在酒店惹事生非者,轻者给最后警告,重则开除。

54、为宾客提供优良服务,受到书面或口头表扬者。

55、未经领班同意,一律不准入工作间休息,并且进入不关门。

56、上班时大声说话,喧哗,远距离喊人。

57、在客房内睡觉,打长途电话,看电视,冲凉等作最后警告。

58、消毒间、消毒杯不合格者返工并给予书面警告。

59、私自兑换外币给予书面警告。

60、变相出售商品给客人给予书面警告。

61、上班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工作消极,顶撞上级给予书面警告。

62、检举揭发不良行为者。

63、破坏、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以外)书面警告处理。

64、服务中心所有的物品,未经领班或服务中心文员批准,擅自外借。

65、敲门不用手指,而用其它物品。

66、爱护公物,节约不浪费。

67、做房时不打开门或边看电视边听音乐边做房(除正常检查以外)。

68、上班时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布草车摆放,垃圾袋,吸尘机使用,保养,服务员工作报表不携带、不填写)。

69、当值时(通宵睡觉)并给予书面警告。

1、违反各岗位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隐患。

2、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

3、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除表扬外可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4、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5、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6、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7、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8、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9、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10、利用公职谋私,挪用公款。

11、在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除班前会上表扬外,可奖励5元以上。

12、见义勇为,保护集体和宾客财产生命安全。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

13、工作时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14、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15、其他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16、扎实工作、吃苦耐劳、团结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或得到职位提升。

17、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领导指派的合理工作,经教育无效。

18、酗酒、赌博造成恶劣影响。

19、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20、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21、一个月之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2、擅自动用宾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经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设备。

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24、上班时间吃零食。

25、责任心强,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26、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27、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报告、表格或材料。

28、拾金不昧,为酒店赢得声誉。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29、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30、其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31、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2、管理不善,造成酒店严重损失。

33、工作不认真、不热情受到客人或领导投诉。

34、盗窃或私拿酒店物品,私开客房。

35、工作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36、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37、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38、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39、记一次大过失或两次小过失或警告后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40、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41、优质服务,受到酒店领导或客人好评。除表扬外,可奖励15元以上。

42、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合理工作,态度恶劣。

43、二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受到宾客或领导的投诉。

44、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45、不走楼梯,非工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电梯。

46、故意损坏公物。

47、上班时饮酒或带有醉态。

4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酒店外人员进入酒店。

49、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50、对外界发表有关酒店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酒店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酒店形象。

51、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服务质量或节能降耗做出贡献。除表扬外,可奖励10元以上。

52、泄露酒店机密,遗失酒店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53、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54、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55、被*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三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记小过失处理。

57、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客服务工作。

58、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59、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60、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至影响客人休息。

61、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62、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第8篇: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一)表彰与奖励

1.表彰与奖励的条件和分值

(1)对餐厅管理、服务做出重大贡献者,视成绩大小奖励 3~20 分。

(2)工作突出,半年内未出差错者,奖励 2~5 分。

(3)服务质量高,服务意识强者,奖励 2~10 分。

(4)严格控制成本,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奖励 2~20 分。

(5)积极处理突发事件且使餐厅免受损失者,奖励 2~50 分。

(6)服务周到、热情,并经常获得顾客口头表扬或书面表扬者,奖励 1~5 分。

(7)拾金不昧者,奖励 2~10 分。

(8)举报跑单、多收顾客的钱财或其他有损餐厅利益的行为并查有实据者,奖励 1~10 分。

(9)对餐厅经营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者,奖励 2~20 分。

(10)积极介绍客户且销售成绩突出者,奖励 2~10 分。

(11)对保护餐厅人员、财产安全有特殊贡献者,奖励 2~10 分。

(12)帮助顾客解决困难,受到顾客表扬者,奖励 2~20 分。

(13)能顾全大局,主动加班者,奖励 1~5 分。

(14)能妥善处理顾客投诉者,奖励 1~2 分。

(15)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者,奖励 1~3 分。

2.表彰与奖励方式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10 分,给予口头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20 分,给予通报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30 分,颁发奖状和奖品;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4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5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6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7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80 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 100 分,给予奖金并增加工资。

3.表彰与奖励的程序

(1)奖励分值由楼面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

(2)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由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并执行。

(3)颁发奖状、奖品和奖金,由楼面经理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后由楼面部执行。

(二)处罚细则

1.一般过失

(1)迟到早退者,每次扣 1~4 分。

(2)仪容仪表不整,不佩戴工号牌者,扣 1~5 分。

(3)上下班不使用员工通道者,扣 1 分。

(4)在酒楼内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果皮者,扣 1~3 分。

(5)当班时串岗、聊天,擅自调班者,扣 1~3 分。

(6)在餐厅内大声说笑,嬉戏打闹者,扣 1~3 分。

(7)不礼貌待客,缺乏热情者,扣 1 分。

(8)非当班时,私自在客用场所逗留、闲逛者,扣 1~3 分。

(9)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岗位并逗留者,扣 2~5 分。

(10)未经允许使用供给顾客的设备、设施、用品者,扣 1~3 分。

(11)工作不积极,怠慢顾客,引起顾客不满者,扣 1~3 分。

(12)工作态度不认真, 工作时间内做工作以外的事,视情节轻重扣 1~5 分。

(13)违反安全规则和保密守则者,扣 1~5 分。

(14)不尊重领导,不服从上级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调动者,扣 2~5 分。

(15)不按手续和制度处理业务者,扣 1~5 分。

(16)有严重或重大过失者,按照酒楼相关规定处理。

2.处理方式

(1)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10 分,给予批评教育。

(2)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15 分,扣发工资 50 元。

(3)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20 分,扣发工资 100 元。

(4)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 30 分,扣发当月工资,停职检查。

3.处罚程序

(1)由领班或发现人报告楼面主管或经理,由楼面主管或经理视情况决定具体扣分。

(2)批评教育由领班或经理决定并执行。

(3)普通员工扣发工资、停职检查及解聘等,由楼面经理执行;领班以上者报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楼面部执行。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5′-10′)

2、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3′)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40′)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2′)

5、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10′)

6、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

7、向客人索取小费

8、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9、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凶器

10、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40′)

11、刑事犯罪

12、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13、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4′)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10′)

15、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40′)

16、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17、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5′)

18、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40′)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

20、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8′)

21、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10′)

22、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1′)

23、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10′)

24、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20′)

25、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10′)

26、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27、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28、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2′)

29、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1′-4′)

30、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2′)

31、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6′)

32、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33、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34、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35、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

36、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37、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38、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39、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20′)

40、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41、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42、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

43、参与卖淫行为

44、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45、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46、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

47、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2′)

4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49、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50、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2′)

51、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15′)

52、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53、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54、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

55、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

56、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57、擅自不参加例会的(4′)

58、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20′)

59、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40′)

60、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61、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62、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

63、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10′)

64、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65、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10′)

66、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40′)

67、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

68、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洗碗勤杂工注意各种厨具轻拿轻放,避免餐具损坏、打破等现象,保证餐具清洗干净、卫生,损坏餐具按进价赔偿,自觉主动报告厨师长打破的餐具,如不报加倍处罚。

2、厨房员工一律不准穿短裤、拖鞋上班,如发现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串岗,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点,下午30分,迟到5分钟之内罚5元,5分钟后每分钟罚2元,半小后根据情况待遇高低处罚。

4、所有厨房员工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油、燃料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别是值班员工要做到人走灯灭、水停、门关,所有厨房燃料关好阀门,各种菜式收捡好方可下班,如发现菜品误捡,油阀没关等现象,值班人员和主配一起处罚每人次罚20元(主配罚10元),严重影响工作正常操作的加倍处罚。

5、不准吵闹、打架、拉帮结派,影响厨房整体的团结友好,不得偷窃或私拿餐厅或他人的财产,如发现每人次罚20-200元(严重者交给*部门处理)。

6、工作服穿戴整齐(工衣、工帽)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不戴帽子的每次给予5元的罚款(厨师长另外),工作服特脏不讲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罚10元。

7、厨房工作人员充分做好餐前准备,保证出品质量,提高上菜速度,如出现菜品令客人不满意打下来,厨房追究当事人责任,按菜谱成本价买单。

8、各种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员和厨师长品尝外,其它的厨房人员不得随便品尝,如发现一次给予20元的罚款。

9、洗菜勤杂工保证蔬菜清洗干净,按照一拣、二洗、三过清、四整齐摆放的程序清洗各种蔬菜,如有各种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来,说有虫、草、头发、砂子、黄叶等杂物,洗菜员按菜谱成本价买单。

10、煮饭勤杂工煮饭时要认真仔细淘洗干净,不能出现生饭的现象,避免饭里有砂、石头、谷子、老鼠屎等杂物,如有客人投诉,按情况是否严重给予5-50元的罚款。

11、厨房重地严禁抽烟,如发现一次每次罚5元,不准进入大厅逗留、闲聊、吸烟等(厨师长除外)。

12、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自觉维护餐厅的声誉,爱护酒店公共财产,必须服从厨师长的工作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