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2、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3、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4、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5、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6、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7、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8、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9、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10、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11、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12、工作时干私活;
13、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4、不参加酒店或*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5、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16、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17、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18、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9、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0、欺骗或骚扰客人;
21、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22、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23、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山庄秩序见义勇为的;
24、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25、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26、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27、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28、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29、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30、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31、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32、管理*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33、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34、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35、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36、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37、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38、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9、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40、管理*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41、为其他员工打卡;
42、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43、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44、管理*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45、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46、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47、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48、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49、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50、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51、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5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53、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54、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55、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56、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57、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8、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山庄的事件的;
5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60、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61、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62、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63、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64、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65、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66、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67、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8、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69、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70、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71、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72、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73、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山庄挽回重大损失的;
74、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75、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76、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77、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78、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79、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80、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81、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8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83、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84、偷窃行为;
85、拾金不昧;
86、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87、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库房领货.
2、业务技能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3、酒店或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打架.
4、面对客人无表情或埋头工作.
5、上班时间睡觉.或上班前饮酒并带有醉意上岗.
6、未及时完成客人及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留言,指令未及时传达或不准确.
7、未按时作好工作分担区卫生或两处不合格.
8、在酒店或宿舍墙壁上乱写乱画.
9、见到客人不主动问好和行礼.
10、全年出满勤,表现良好。
11、拾金不昧,优质服务为酒店获得声誉.
12、组织及煽动同事聚众闹事.
13、不服从上级管理并顶撞.
14、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公用物品.
15、背后指责客人和同事或聚堆聊天.
16、楼层内奔跑,大声喧哗.惊扰和影响客人用餐.
17、未经批准私自为客人外出购物.
18、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
19、电话铃声超过3声未接听,而且不使用礼貌敬语.
20、偷盗酒店,客人及同事财物.
21、不及时为客人更换餐具及烟缸.
22、清洁厅房时发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报.
23、酒店资料,机密外泄.
24、利用酒店电话办私事或打私人电话.
25、在酒店内洗漱或洗衣服.
26、与客人交谈和语气生硬.
27、下班后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或电梯.
28、不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进行工作.
29、进出厅房时不敲门和反手关门.
30、隐瞒事实真相,蓄意说谎.
31、超越客人时不使用礼貌用语.或不带领客人到指定地点.
32、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避免重大损失.
33、未按规定及时关闭空调,电视,主灯及水龙头.造成浪费.
34、上班时间打口哨,讲笑话,聊天,哼唱歌曲.
35、私自带亲人和朋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
36、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兑换本,外币.
37、将就餐客人姓名,职位随意外泄他人.
38、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及客人财物受到损失.
39、消极怠工,不服从上级指挥和领导.
40、未经批准私自离岗,串岗.
41、私自涂改,损毁单据.
42、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谋取私利.使酒店的经济受到损失.
43、工作期间随意去洗手间.
44、衣冠不整上下班,上班不佩戴工号牌。(签到,签退或交还物品和钥匙)
45、为酒店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
46、酒店组织活动或培训,未经批准擅自空岗和缺席.
47、酒店专业知识考核时不能通过考核.
48、私自将酒店物品送予他人.
49、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着。
50、在收银台私自兑换零钱,或将客人未带走发票私自留下.
51、私自穿工服外出.
52、拒绝管理人员进行检察工作岗位.
53、未按酒店规定上,下班迟到或早退
54、私自陪同客人饮酒.
55、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56、将钥匙私自带出配制.
57、私自翻看客人资料和物品.
58、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59、收餐时抓餐造成影响.
60、不做好备品或备品不足.
61、仪容仪表不整和个人卫生不好.
62、私自使用酒店设施及电器,电源.
63、不认真做好工作笔记和交接班日记.
64、当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吸烟.
65、将客人遗留物品据为己有.
66、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站位.
67、发生意外事件不及时上报.
68、见到上级和同事不打招呼.
69、私自将个人物品及食物带入酒店.
70、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推销和创造经济价值显着.
71、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客人物品.
72、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私事.
73、工作期间饮酒或浪费客人食物和酒水.
74、违法犯罪,串通勾结,谋取私利.
75、上班前食用刺激性较大的食品,并口腔带有异味.(如:蒜,葱等)
76、上下班不接受保安员进行检察.
77、指责,谩骂,侮辱,殴打客人及同事.
第3篇: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一)奖励
酒店对于表现杰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公告表扬、奖金、书面嘉奖、记功、晋升荣誉,并以“奖罚令”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奖励等级
奖金:每次奖20元至50元。
书面嘉奖:奖励奖金100元并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视同一次记功。
记功:奖励奖金200元并公告,副本归该员工的人人档案,一年内有五次记功者自动晋升一级。
员工凡签《处罚通知单》者,取消评选A级工资标准,季度优秀员工,凡犯有严重过失者取消一切评选资格。
员工在工作中因服务质量好,而得到客人的书面表扬两次者,可冲减一次轻微过失《处罚通知单》。
2、奖励性质:
◇奖金
1.拾金不昧者;
2.热心服务并有具体事实者;
3.提出有益于酒店发展规律的意见和建议的员工‘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酒店争创荣誉者;
◇书面嘉奖
1.季度优秀员工(包括:销售冠军、礼仪形象大使、服务标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酒店服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节约酒店各项资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者;
7.保护宾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财产者,见义勇为勇敢献身者;
8.以现职守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9.对于酒店临时组织的、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能按时并出色完成任务者;
10.检举飞单现象,经确认情况属实后,给予该员工书面嘉奖;
11.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妥善处理,避免酒店遭受损失者;
◇记功
1.拾金不昧且金额较高并受客人表扬者;
2.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获市、区级先进称号,为酒店赢得声誉者;
3.维护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增收节支方面做出成绩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人身伤害或减少损害者;
6.其它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奖励评选
1.酒店每月给员工做一次等级工资考核,注:连续三个月拿A级工资才可参加“季度优秀员工”评比;连续拿二个“季度优秀员工”者可参加“者可参加”“年度优秀员工”评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标准按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而定;
3.评选程序:优秀员工由部门推荐、报行政办公室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其它形式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提名,并写出主要事迹和具体意见,报行政办公室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推荐并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会议批准;
4.晋升按酒店规定的岗位级别设定办理。
二、员工惩罚制度:
(一)处罚等级
(1)轻微过失
处罚10-50元,并签第一次《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2)过失
处罚50-100元,并签第一次签《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3)严重过失(并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
扣除当月工资的50%(当月工资不够扣除者,从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顺延,或从服装制作费中代扣),并处停工留职察看7天。
(4)开除
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二)处分权限及程序
(1)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书面警告的,经违纪员工本人签名,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存档:凡拒绝在违纪单上签名的,处罚上升一级。
(2)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按规定办画理解除合同手续。
(3)开除的员工,由部门、保安部、行政办公室立即联合办理并清除酒店。(特殊情况可直接办理)。
(4)凡涉及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员工违纪,由有关职能部门书面报总经理或总经理行政办公室,由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办理处分手续。(本条款也适用于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
(三)处分有效期限
凡犯轻微过失签书面警告第一次者二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内撤消(含严重过失且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者)。员工犯有上述过失后,确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经部门经理提出,行政办公室核准,报清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备案,可提前撤消。
(四)过失性质
轻微过失(第违反以下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门签到,或上班时间不经允许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进出;
4.不按规定的时间站立或站位时倚靠其它倚靠物;
5.对客人服务有按规范标准服务或见客、见上司、同事不问候者;
6.因工作失误,忘录消费单者(总单金额不超过100元以内),并由个人赔偿;
7.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店无故逗留15分钟以上;
8.不按规定着装,衣着不整洁,不佩戴工号牌;
9.擅自离开本岗位,但尚未离开本酒店(串岗)未酿成事故;
10.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11.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
13.在工作时间到卫生间吸烟或吸流动烟;
14.未经部门负责*和行政办公室同意带亲朋参观酒店;
15.未经部门经理同意进入或参观酒店其它部门;
16.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打私人电话或用内线电话聊天;
17.在酒店内行为不检点,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8.工作时间洗澡、吃零食、听收音机、看书报杂志;
19.工作时间扎堆闲聊,影响服务质量;
20.拨弄是非,影响员工团结;
21.擅自变更办公室、更衣柜,床位擅自更换钥匙或加锁;
22.违反银川市*关于建设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
23.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将食品带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涤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烫衣服;
26.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物损失200元以内;
27.厨房员工穿工作擅自进入非工作区;
28.工作时间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规定时间关闭各种设备设施;
30.不按规定折兑浴区内的洗浴用品;
31.了解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者;
32.给服务技师乱点钟者;
33.穿便服在营业区走动者(特殊情况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内线电话闲聊;
35.交接班事项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区域内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规定时间开关设备或使用设备。
38.在夜间执班时穿个人衣物执班;
39.到员工洗澡间洗过失(每违反以下条例者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旷工一天;
(2)私吃、喝客人食品,饮料(同时按食品、饮料零售价的10倍罚款);
(3)私自在营业场所打电话、看电视或使用客用卫生设施及其他设施;
(4)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瞌睡或干私活;
(5)工作时间饮酒、吸烟;
(6)工作时间擅自离开酒店,但未造成后果;
(7)擅自使用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包括车辆、用品、物品等);
(8)未经保安部同意,擅自将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移作他用;
(9)违反安保制度,拒绝安保人员职责范围内的检查;
(10)发现酒店财物或财产丢失损坏时,不向上级汇报;
(11)拾取客人遗留的一般物品,不按规定上缴;
(12)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或员工餐厅、浴室管理制度者;
(13)在酒店内出售或推销私人物品;
(14)未经总经理同意在酒店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募捐活动;
(15)对客人无礼貌、藐视、骚扰客人私事,没造成后果;
(16)未经保安部同意使用明火或各类器具;
(17)故意损害同事物品;
(18)唆使、挑拨员工、从而引起斗欧,造成轻微后果的;
(19)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务损失价值200元以上(1000元以内);
(20)了解其他员工犯有重大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
(21)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服务时,不开消费单者,并处其本人赔偿消费金额;
(22)在员工宿舍或下班后到其它场所赌博;
(23)服务员与技师发生恋爱关系;
严重过失(每违反以下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旷工二天;
2.在更衣柜或办公桌上、抽屉里藏有酒店财产;
3.未经行政办公室批准私配酒店内部钥匙或工作调动后私留原岗位钥匙;
4.不配合保安部进行案件调查,提供假情况或作伪证;
5.泄露酒店机密文件或资料未造成后果;
6.当值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岗位、睡觉、没有造成后果者;
7.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务损失价值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8.了解其他员工犯有开除行为面知情不报;
开除(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1.连续旷工三天或半年累计旷工三天;
2.非“同事”式交往,并在员工中造成影响的;
3.用污言秽语侮辱同事或上级;
4.公然顶撞上级,不服从指挥或借故怠工;
5.故意损害宾客财物,损失在2019元以下的,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6.唆使、挑拨员工,从而引起斗殴,并造成影响;
7.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品(尚未造成客人严重投诉人);
8.私自调换客人处币和套汇;
9.玩忽职守,给客人或酒店造成损失达2019元以内的,并处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10.拾到宾客遗忘的贵重物品隐匿不报的;
11.偷窃宾客、同事、酒店财物;
12.对客人无礼貌、窥视、骚扰客人私事,造成严重后果;
13.用非法手段涂改原如始记录,偷窃帐单票据,利用客人已付账单,再向客人收取钱财从中谋取私利;
14.与客人或客户私下交易,谋利;
15.利用工作职务之便收受好处,使酒店利益受损;
16.泄露酒店内部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酒店蒙受损失;
17.玩忽职守,给客人和酒店造成损失达2019元以上的,本人除赔偿损失外,酒店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18.威胁上级,侮辱客人或在客人面前吸烟;
19.在酒店内聚众闹事,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架,造成严重后果;
20.私藏私用*部门规定的违禁品;
21.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公检法机关拘审;
22.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23.员工凡累计签3张《处罚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