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2、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5、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6、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7、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8、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9、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10、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11、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2、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13、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2篇: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贯彻公司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精细化管理的精神,特制定公司的用电管理制度。各部门务必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并将责任区、责任人、监督人和开关时间张贴上墙。
一、各部门责任区划分
1、生产部责任区:
(1)、负责生产线从石灰石破碎系统到水泥库顶系统的车间照明、室外照明(包皮带廊架等的照明)管理,还包括页岩(混合材车间)、粉煤灰添加系统、空压机房、循环水泵房的照明管理;
(2)、中控楼二楼楼梯间至中控操作室通道照明、中控室照明、生产部办公室风扇照明、中控楼二楼会议室照明风扇管理;
(3)、办公室电脑管理;
(4)、中控室空调的管理;
2、机电部责任区:
(1)、机修的焊机管理(机械);
(2)、机修的风扇管理(机械);
(3)、总降、厂区及电气室照明管理(电气);
(4)、总降及电气室空调管理(电气);
(5)、车间仪表电控室照明、空调管理(电气);
(6)、办公室风扇、饮水机、照明管理;(电气)
(7)、车间检修照明的管理(包括检修行灯和车间室内照明)(检修部门);
3、质量部责任区:
(1)、中控楼一楼通道、大厅、厕所的照明管理;
(2)、中控楼二楼楼梯间至厕所的照明管理;
(3)、质量部办公室风扇、饮水机、照明管理;
(4)、质量部烘箱、加热炉管理…….;
(5)、办公室电脑管理;
4、销售部责任区:
(1)、销售部地磅秤(包括矿山破碎车间地磅秤)的照明管理、销售开票大厅照明管理;
(2)、销售部办公室风扇、照明管理、饮水机管理;
(3) 、销售部电脑管理;
5、供应采购部责任区:
(1)、负责库房照明管理;
(2)、供应采购部办公室风扇、饮水机和照明管理;
(3)、库房办公室电脑管理;
(4) 、供应采购部办公室电脑管理;
6、公司综合办公室责任区:
(1)、生活区室外照明管理;
(2)、生活区宿舍用电管理;
(3)、办公区室外照明管理;
(4)、厂区门岗室内室外照明管理;
(5) 、食堂照明及风扇管理;
7、财务部责任区:
(1)、办公室风扇、饮水机和照明管理;
(2) 、办公室电脑管理;
二、公司用电管理措施
1、室外照明用电管理办法
(1)、车间室外照明管理:早上关闭照明时间为7:30前,下午开灯时间为20:00后。
(2)、厂区道路照明管理,与第(1)条同。
(3)、办公区生活区室外(包括门岗)照明管理:早上关闭照明时间为7:30前,下午开灯时间为20:00后。
(4)、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室内照明用电(包括机修车间、库房)
(1)、车间室内照明管理:早上关闭时间为7:30前,下午开灯时间为19:30后;
(2)、车间内光线不足,需要提前开灯或延迟关灯的由生产部提出申请,节能降耗小组同意后再执行;
(3)、车间设备检修或其他需要临时照明的,但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由检修部门及时关闭检修电源或检修照明;
3、地坑照明用电
(1)、地坑内的照明满足设备巡检需要,照明适度;
(2)、长时间停机(停机在24小时以上),必须关闭地坑内的照明;
(3)、地坑内的照明和地坑外的照明控制开关必须分开;
4、中控楼、办公楼用电管理
(1)、中控楼通道照明、一楼大厅照明和楼梯间照明管理:早上关闭时间7:00前,下午开灯时间为19:30后;
(2)、中控楼二楼会议室照明、风扇管理:使用完毕会议室离开时随手关闭;
(3)、中控控制室照明管理,在光线足够的情况下,尽可能关闭照明;
(4)、中控楼各部门办公室照明,白天在光线满足情况下,关闭照明,风扇、照明在人离开时随手关闭;
(5)、所有办公室(中控室、工程师站除外)的饮水机、电脑在下午下班后必须关闭;
(6)、公司办公楼:
a、办公楼一楼大厅、一楼通道、销售开票室照明管理:早上7:30前关闭,下午20:00开启;
(7)、中控楼空调管理:
a、环境温度低于26℃、环境温度(冬季)高于15℃时,禁止开空调;
b、空调开启时,冷风温度设置不低于25℃,空调热风温度设置不高于20℃;
c、空调开启时必须关闭门窗;
5、总降、车间电气室用电管理:
(1)、总降、车间电气室环境温度低于28℃时,禁止开启空调;
(2)、空调开启时,冷风温度设置不低于26℃,空调开启后必须关闭门窗;
(3)、电气室电缆沟必须用沟盖板、绝缘皮带进行封闭;
(4)、总降压站照明:白天全部关闭(检修时除外),晚上无人时关闭照明;
(5)、车间电气室照明:早上7:30前全部关闭照明(检修除外),下午19:00后开启每个电气室的应急照明(每个房间开启1~2个照明,由电气完成改线);
6、其他
(1)、维修用焊机在检修结束后必须立即关闭电源;
(2) 、检修完毕后立即关闭检修用照明电源、关闭检修用工器具电源;
三、督查部门
1、公司成立专门的节能降耗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公司节能降耗落实情况,并负责按照处罚的条款执行处罚;
2、节能降耗小组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开关照明灯的时间要求,并将调整后的时间发至各部门执行
四、处罚细则
处罚责任人为公司各责任部门。
1、照明灯发现未按规定时间关闭处罚2元/盏/次;
2、风扇、饮水机未按规定要求关闭处罚5元/台/次;
3、电脑未按要求关机处罚10元/台/次;
4、空调未按规定要求处罚10元/台/次;
5、维修用焊机未按规定使用处罚10元/台/次;
五、公司用电管理制度解释权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节能降耗督查小组;
1、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2、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3、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4、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6、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7、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8、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9、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10、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12、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